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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花10块钱
都要难过半天的小编
这两天看到一条微博热搜
心态简直要崩了
山东青岛一男子把一箱子现金
100万!放在路边!
转头自己走了……
2020年12月26日晚,贾先生到青岛西海岸新区融创公馆住宿。
直到第二天中午12点,他心里突然一惊:
坏了!行李箱被忘在停车场,里面装着百万元现金!
贾先生惊慌失措
赶紧向青岛海岸警察支队
灵山卫派出所求助
贾先生接下来的话
让民警也十分吃惊
如此巨额现金
因疏忽大意被遗忘在路边
连民警也无法相信
民警通过查询附近监控
证实事情果然如贾先生所说
2020年12月26日晚9点15分
贾先生将车停下后
从后备厢里拿出行李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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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又倒腾了一阵其他行李
自己一个人离开了
装满现金的行李箱
孤零零地待在路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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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半个小时后
一名过路男子将行李箱捡走
↓↓
看到这里,贾先生急眼了:
已经过去十几个小时
箱子还能找回来吗?
即便找回来,钱还能在吗?
民警立即展开追查
通过监控发现
捡箱子的人进了诺沙湾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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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上午10点左右
民警终于找到捡拾人
那个行李箱就放在阳台上
由于箱子有密码锁
所以没有被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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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贾先生赶到派出所
看到分文不少的百万元现金
握住民警的手连连道谢
律师说法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1月2日晚
贾先生和他的巨额行李箱
一起上了微博热搜
网友:
人家拖着100万现金
就像拖着几件破衣服一样
网友评论
来源/半岛都市报、黄岛公安、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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