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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到“高空抛物”
相信不少人都是心里一惊!
最近,家住天麟时代经典小区的
高先生就遭遇了这惊魂一刻
正在回家路上的他
亲眼目睹了两个啤酒瓶从天而降
碎片还溅射到了他和邻居们的身上
“太危险了!两个瓶子先后从楼上掉下来,
就离我几步之遥....”
22日上午,市民高先生拨打了
十堰晚报新闻热线8110110
向记者讲述了在自家小区
楼下遭遇的一幕...
事发点离人行步道仅一步之遥
据高先生描述,21日晚他下班回家,走到天麟时代经典7号楼1单元附近时遭遇了高空抛物。他说,当时有两个啤酒瓶接连从旁边总高32层的楼房上掉下,其中一个酒瓶当场摔得粉碎,直接崩到自己和一同回家的几位邻居身上,好在没有受伤。
22日下午,十堰晚报记者来到了高先生所居住的小区。在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的陪同下,记者来到了该小区7号楼1单元附近。记者在现场看到,高先生所说的小区道路是进入单元楼栋的必经之路,楼栋与道路之间有约两三米宽的绿化带隔开。
人行步道与啤酒瓶掉落的绿化带仅一步之遥
物业工作人员介绍,昨天高空坠下的酒瓶就是掉在绿化带上,落地位置非常靠近道路,确实很危险。
物业:将敦促开发商
实现高空摄像头的覆盖安装
物业公司负责安保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为事发突然且肇事者扔完酒瓶之后就迅速退回屋内,所以很难判定究竟是哪一家扔下的这些啤酒瓶。
从楼上掉落下的啤酒瓶
在此之前,物业公司就已向开发商递交了安装向上摄像头监控高空抛物现象的报告,但暂时还没有落实到位。该负责人介绍,他们将继续敦促开发商尽早实现高空摄像头的覆盖安装,以便实时监控和预防高空抛物的现象。
小区各处都张贴了禁止高空抛物的温馨提示
记者在小区内看到,在每个单元楼下都贴有多张形式各异的禁止高空抛物宣传标牌,业主从走近单元门到进入电梯等候区,都可以在醒目位置看到这些提示。
高空抛物为何屡屡发生?
文明素养的问题!
高空抛物屡酿悲剧
下面这些例子看得人触目惊心
↓↓↓
高空抛物被称为
“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但为什么媒体多次报道
小区重要显眼位置张贴宣传海报
高空抛物还是不能绝迹呢?
检索中国判例文书网可以发现,从2010年至今,与高空抛物有关的法律纠纷近千起。根据目前所发生的案例中部分总结指出,高空抛物集中为三类群体:
一是随子女到城市生活的老人,习惯了往家门外丢东西,住进高楼没意识到问题严重性;
二是一些住进高楼多年的年轻人,有时抱着侥幸心理,趁天黑随手就把外卖、快递等生活垃圾往外扔;
三是“熊孩子”,家长疏于管理,孩子不知轻重,挑重物向外抛的结果就是引发事故。
其实,这三类人之所以高空抛物,归结为一点,没意识到高空抛物问题的严重性。也可以简单地说,人住进高楼了,文明素养还在楼底。
高空抛物
最高可按故意杀人罪论处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为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提出16条具体措施。其中,对于故意高空抛物情形严重的,最高可按故意杀人罪论处。
《意见》明确,对于高空抛物行为,应当根据行为人的动机、抛物场所、抛掷物的情况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全面考量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准确判断行为性质,正确适用罪名,准确裁量刑罚。
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对于高空抛物犯罪过程中,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从重处罚,
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
(1)多次实施的;
(2)经劝阻仍继续实施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又实施的;
(4)在人员密集场所实施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意见》还对准确认定高空坠物犯罪进行了明确。《意见》指出,过失导致物品从高空坠落,致人死亡、重伤,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的,依照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定罪处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从高空坠落物品,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定罪处罚。
严厉的惩罚、法律的不断完善
最终都是为了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高空抛物
不仅仅只关乎文明
更会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管住自己的手,真的不难!
坚决拒绝高空抛物,
做文明十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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