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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记者从十堰市教育局获悉,该局近日制定《十堰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方案》,方案中提到:从2023年起,新“中考”成绩采取分数和等级两种方式呈现,计分科目总分数为780分。
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总分数由680分增加到780分。除了语文、数学、外语各120分没有变化,其他均有变化。
具体为:理综由以前的160分(物理80分、化学60分、生物20分)改为1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文综分值120分不变,科目由思想品德50分、历史50分、地理20分改为道德与法治60分、历史60分。增加了理化生实验操作30分(物理、化学、生物每科10分),生物和地理结业考试100分(生物、地理每科50分),体育由40分增加到50分。
本方案自2020年入学的七年级新生开始执行。具体考试科目与成绩呈现方式如下:
(一)考试科目
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全部科目和全省统一开设的地方课程均纳入“中考”范围,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教育)、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15门课程。
(二)成绩呈现
从2023年起,“中考”成绩采取分数和等级两种方式呈现,计分科目总分数为780分。
1.以分数呈现的科目: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理综1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文综120分(道德与法治60分、历史60分)、理化生实验操作30分(物理、化学、生物每科10分)、生物和地理结业考试100分(生物、地理每科50分)、体育50分。
2.以等级呈现的科目: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按80分及以上、70—79分、60—69分、59分及以下分别设为A、B、C、D四个等级。
3.综合素质评价按照十教发〔2018〕45号文件上的规定执行。(十堰晚报秦楚网全媒体 记者 张贞林 通讯员 邓滨 编发: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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