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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城区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动员大会
在市行政中心召开
会上公布了
十堰城区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理顺市、区两级政府发展教育的职责,压实区级政府举办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加快我市教育现代化进程,根据义务教育法和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结合十堰城区 (不含郧阳区)教育工作实际,我市城区42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办幼儿园划转至区级政府 (管委会)管理,民办学校各学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区级政府管理。在7月中旬以前完成学校管理移交工作,在12月底以前将相关手续办理到位。
会议指出,进一步理顺城区教育管理体制,既是事关发展大局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惠及人民群众的重大民生工程,更是提升治理效能的重大发展机遇,在推进《方案》的落实上,责任要明确、任务要细化、落实要到位,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要严明纪律规矩,加强过程督导,严肃执纪问责,对可能出现的影响稳定的因素妥善化解、防患未然,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确保十堰城区教育管理体制顺利改革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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