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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一则公示↓↓
对《十堰市火车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1-50、01-51地块用地性质及指标调整进行公示,林荫大道二号线安置区B区南面30亩土地将作为茅箭区人民医院迁建用地,具体公示如下:
关于《十堰市火车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01-50、01-51地块用地性质及
指标调整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的有关规定,现拟对“《十堰市火车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1-50、01-51地块用地性质及指标调整”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内如未收到实质性反馈意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依据程序批准。
一、项目概况
2019年10月30日,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政府致函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支持办理茅箭区人民医院迁建选址的函,申请将林荫大道二号线安置区B区南面30亩土地作为医院迁建用地。2019年11月30日,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2019〕5号全体会议议定:原则同意。
二、调整内容
将原控规中01-50地块部分商业用地(面积为7127.30平方米)、01-51地块部分商业用地(面积为10944.25平方米)以及部分城市道路用地(面积为3043.62平方米)进行整合,地块编号为01-51-1,用地性质调整为医院用地,用地面积总计21115.17平方米。
控规指标调整见下表:
三、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3、《湖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4、《十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年);
5、政府会议纪要文件及相关部门意见;
6、国家、湖北省及十堰市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与技术规范;
7、国家、湖北省及十堰市教育相关法律法规与指导文件。
四、公示地点
1、固定场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一楼电子显示屏(15个工作日);
2、项目现场:用地调整涉及地段;
3、新闻媒体:《十堰晚报》;
4、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gtzy.shiyan.gov.cn/。
五、公示时间
自《十堰晚报》登报之日起15日内。
六、联系方式
传真号码:0719—8102838 联系方式:0719—8642972、0719—12336
联 系 人:李成双 电子邮箱:sy12336@163.com
地 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科(十堰市北京北路87号)
邮 编:442000
附 件:(详见项目现场张贴或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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