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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十堰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截至2017年底,十堰市污染源普查对象数量6027个,包括工业源3338个,畜禽规模养殖场437个,生活源1648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595个;以行政区为单位的普查对象数量9个。
记者了解到,全国污染源普查每十年进行一次,第一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7年12月31日,时期为2007年度,通过第一次普查,摸清了污染排放总量基数。第二次普查自2017年启动,2020年结束,历时三年。第二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通过第二次普查,摸清了影响环境质量的主要污染因素。较十年前的“一污普”相比,十堰“二污普”普查数量工业源方面增加了1813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增加了586个,并将移动源产生排放污染物单列调查。
普查资料图
此次污染源普查,茅箭区、张湾区、丹江口市、郧阳区、竹溪县等5个县市区合计占工业源普查对象总数的88.2%;工业源普查对象数量居前3位的行业为汽车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属制品业,这3个行业合计占工业源普查对象总数的62.22%。
水污染物排放方面
2017年十堰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4.72万吨,氨氮排放总量0.27万吨,总氮排放总量0.77万吨,总磷901.34吨。从排放量来说,化学需氧量主要来自农业源,占总排放量的49.45%,氨氮排放主要来自生活源,占总排放量的77.07%,总氮排放主要来自农业源,占总排放量的55.68%,总磷排放量主要来自农业源,占总排放量的67.31%。
大气污染物排放方面
2017年十堰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0.64万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1.9万吨,颗粒物排放总量2.14万吨。从排放量来说,二氧化硫排放主要来自生活源,占总排放量的57.81%,氮氧化物排放主要来自移动源,占总排放量79.79%,颗粒物排放主要来自工业源,占总排放量63.08%。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本次污染源普查,获取了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移动源5类污染源的基本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数量、污染治理情况等,建立了重点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并形成污普一张图。
该负责人还称,通过此次污染源普查,摸清了影响环境质量的主要成因,并且先后为十堰市环境统计工作、大气挥发性有机物分物种源排放清单编制、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编制、丹江口水库(十堰辖区)水源安全保障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试点)“一河一策”应急处置方案编制及汉江流域(十堰段)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等提供了数据支撑。
来源:十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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