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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记者从市委宣传部获悉,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堰市第八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年。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决定在全市开展第八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
据了解,十堰市第八届道德模范共分五类,即: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每类评选2名,总数10名左右,提名奖若干名。凡在十堰市学习、工作、生活或在外地的十堰籍人士,均可作为推荐对象。中国好人、湖北好人、荆楚楷模、十堰好人(楷模)、最美人物以及道德模范提名奖等作为重点对象优先推荐。往届市级以上道德模范不再参评。
本次评选按照启动评选、遴选推荐、审核公示、表彰授奖等步骤进行。启动评选阶段,在新闻媒体发布评选活动公告,广泛宣传动员;遴选推荐阶段,各地各单位采取属地推荐、系统(行业)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向活动组委会推荐候选人;审核公示阶段,组委会对道德模范候选人进行集中评议,并在主要新闻媒体和网站公示道德模范及提名奖候选人名单,接受群众监督;表彰授奖阶段,以市文明委名义印发表彰决定,颁发奖杯证书,举办颁奖仪式。
推荐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电话:0719-8107905,电子邮箱:syswxcbwmcjk@163.com,邮寄地址:十堰市北京中路8号市行政中心A栋7035室。(十堰晚报秦楚网全媒体 记者 吴忠斌 特约记者 曹正军 编发: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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