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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做“银行卡生意”被抓!这事儿别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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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31 06:56: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朋友,最近手头有点紧,

有没有赚钱的路子啊?”

“你可问对人了,

我最近在做收购银行卡的生意。”

如果你想挣钱

又有人对你这么说时

可得注意了

将自己的银行卡出售给不法分子

协助其从事违法活动

换来的将是牢狱之灾



有人非法贩卖银行卡
3月初,高新区公安分局民警发现一条重要线索——有人办理大量银行卡,从事非法买卖活动。
经过几天来的连续作战,3月4日,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朱某住在乘风庄一居民楼,随后将其抓获。

男子做“银行卡生意”被抓!这事儿别干-1.jpg

因贩卖银行卡朱某(中)被抓。(图片由警方提供)

朱某交代,去年冬天,他在肇源老家找到了自己的同学刘某,俩人为了挣钱,通过一个社交软件认识了一个收购银行卡的上家,平时跟上家联系,也是通过社交软件。
为了扩展“生意”,刘某还找了自己几个同学,几人来到了高新区,办理了多张银行卡。


嫌疑人远赴外地送卡
去年12月末,收购银行卡的上家突然在社交软件上通知朱某,让他乘坐火车将银行卡带到湖北省襄阳市,上家告诉朱某,旅费和住宿的费用不用担心,当地会有专人进行对接。
随后,一行四人乘坐火车奔赴襄阳市。抵达后,交了银行卡,朱某的一个朋友返回了大庆,剩下的三人,继续按照上家的指示,来到湖北省十堰市进行交接。
十堰之行结束,三人又来到福建省建瓯市,这一次,三人将手头剩下的手机和银行卡都给了交接人。
审理中朱某承认,他出售他人多个支付宝、微信号给上家。
警方在侦破中发现,朱某等人贩卖银行卡并获利,致多省10余名受害人被骗,总金额40余万元,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不要因小利而坐牢
高新区公安分局刑侦一队民警张兴国提醒,市民要珍惜自己的个人身份信息,千万不要贪图小利,将自己的身份证、电话卡、银行卡、微信、QQ账号、支付二维码、对公账户等转借、转租、买卖给他人,如果被犯罪分子利用从事不法勾当,出售者将同样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日常生活中,市民要妥善保管自己的个人信息,如发现被人冒名办理手机卡、银行卡等情况,应该及时报警并尽快注销,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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