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一样东西
令无数人对它是
又!爱!又!恨!
爱的是,它在一定程度上
缓解了城市交通拥堵
为解决市民“出门一公里”
和“最后一公里”出行
提供了极大便利,低碳又环保
恨的是,随之而来存在的
过量投放、乱停乱放
废旧车辆未及时清理等问题
困扰城市管理
也影响了城市形象
针对共享单车的一系列问题
我市出台了相关管理政策
统一上牌规范共享电单车运营
目前,情况如何?
来看记者的调查!
近几天,不少细心的市民发现,以往十堰城区随处可见的共享电单车却突然不见了踪影。对此记者了解到,目前共享电单车投放企业已将城区共享电单车进行全面回收,为共享电单车上牌做准备。
7日上午9点,在发展大道一处停车场记者看到,这里停满了美团电单车。据工作人员介绍,这些共享电单车都是近两天从城区各个停车点回收的。
美团电单车十堰区域城市主管 李承强:美团电单车在城区投放共计7000余台,此次为了配合各职能部门规范化管理、合理化运营,上牌工作,目前回收车辆6600余台,收车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剩余零散车辆,我们路面专员和司机正在加班加点寻找收回。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城区共有美团、青桔、哈罗三家公司,共投放车辆约15000台。从3月27日起,三家公司开始对城区投放的共享电单车进行全面回收,为今后上牌做准备。
青桔(电)单车十堰区域运维组组长 李翔:现在青桔回收车辆基本上回收完毕了,目前,场地工作人员正在把单车进行归类,有故障的、损坏的分开,把好的挑出来,为上牌做准备。
据了解,接下来的工作是由技术监督部门对车辆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进行认证,由综合执法委联合多家部门对数量进行界定,然后根据界定数量,符合规范的车辆由公安交管部门进行上牌管理。
市公安交管局副局长兰侠介绍,共享电单车实际上就是电动自行车,所上牌照为电动自行车牌照,属于非机动车牌照。按照《十堰市共享(电)单车运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共享电单车的管理、备案、数量确定以及后期考核、奖惩退出机制等由市城管执法委牵头,其他部门共同参与配合实施。
3月18日,我市出台
《十堰市共享(电)单车
运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实施细则》对以上存在的
多种乱象进行了行为规范
↓↓↓
市民使用时不得载人
投放车辆需严格报备
禁止向未满16周岁
未成年人提供电动车服务
......
新规中都有哪些具体内容
大家快来看看吧
市民使用时不得载人
市民使用共享(电)单车时不得载人,不得擅自加装或改装设备,做到文明用车、安全骑行、规范停放。
投放新车、停车点设置必须严格报备
车辆必须停放在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内,且排放整齐有序、车头朝向一致。新车投放必须严格报备。
考核末位企业将被强制退出市场
建立“周检查、月通报、季排名”考核机制,企业在一年内累计三次考核评分排名末位的将该企业纳入黑名单,责令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退出营运市场并向社会公示。
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
禁止向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共享(电)单车注册服务,禁止向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共享电动车注册服务,车身应当设置明显的禁止标识。
除此之外,还有这些规定,
需要运营企业格外注意!
▼
●在规定的停放区域存在超量超范围停放现象时,运营企业应及时运维、调运,运营企业须对每个电子围栏设置超量投(停)放报警功能。
●运营企业应当在手机客户端明确告知用户可停区和禁停区;应当运用电子地图、电子围栏等技术手段规范用户停车,对不按规范要求停车的用户,要有明确的提示和有效的制约措施。
●运营企业必须安排专人调度重点区域、重要路段,大型商业区域、重要交通路口、公共车站、学校、医院、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必须实施专人定点驻守管理。
●大面积堆压的共享(电)单车30分钟内必须清理完毕;节假日、重大节庆活动等,运营企业必须建立应急预案机制,确保街面秩序整洁、有序。
共享单车的停放
关乎着城市的形象
关乎着每位市民的出行生活
为了我们美丽的大十堰
请自觉遵守使用规则及交通规则
治理共享单车
如果您有好的想法和建议
欢迎在留言区踊跃发言
来源:十堰广电
声明:以上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123@shiyan.com)删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