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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楚网讯 (十堰晚报)记者 叶楚榕 通讯员 陈敬鄂 张震 报道: 因对家里装修情况不满意,房主提出终止装修合同,不仅不支付工钱,还要求装修工赔偿2万元材料费。最终在茅箭区联合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彭庭喜的耐心调解下,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江苏籍的李师傅在十堰从事装修工作。今年6月份,他同家住茅箭区襄阳路东城之光小区的刘先生签订了一份4万元的装修合同,合同约定李师傅负责刘先生家贴厨房瓷砖等工程。
7月份,当装修进度做到60%左右时,刘先生发现家里瓷砖贴得高低不平,管道位置没有按要求走等问题。刘先生很生气,强行终止了与李师傅的合同,不仅不给工钱,还要求其赔偿装修材料费2万元。
于是李师傅找到茅箭区联合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希望予以调解。茅箭区联合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接案后,调解员彭庭喜实地了解到,除了瓷砖贴得问题明显外,其他问题并不突出。于是彭庭喜将双方约到一起协商。经过数日调处,成功促使双方签下调解协议:李师傅和刘先生终止合同,刘先生支付李师傅14500元工钱,不再要求其赔偿材料费用。剩余装修刘先生另请他人来做。调解结果双方满意,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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