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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爆料] 十堰规范公墓出售出租行为,这些事情被严令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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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21-4-28 22:33: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秦楚网-十堰头条讯 记者 冰客 特约记者 肖安海 报道:记者28日从市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殡改办日前发布《关于规范公墓墓位出售(租)行为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范我市公墓墓位出售(租)行为,要求公墓经营单位不得以承诺“回购”“升值”等虚假宣传等行为。
《公告》要求,公墓经营单位不得无合法证明擅自出售(租)墓位,不得以承诺“回购”“升值”等虚假宣传手段欺骗群众购买墓位,进行传销或炒买炒卖活动;
除可向夫妻健在一方、高龄老人、危重病人预售(租)确保自用外,公墓经营单位必须严格凭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出售(租)墓位。
《公告》强调,不得出售(租)超面积、豪华墓位。购(租)墓位须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安葬者的死亡证明或者火化证明。为夫妻健在一方、高龄老人、危重病人预订墓位的,还须出具安葬者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年龄、医疗诊断证明。
《公告》还要求, 公墓经营单位须在查验用户证明材料后与其签订安葬协议,并免费向用户提供格式文本和公墓墓位证,开具税务发票,一次性收取墓位维护管理费周期不超过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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