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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十堰晚报
女子骑共享单车摔倒
致后方公交车紧急制动
3月12日11点左右
潘女士骑一辆青桔共享单车
行至湖北医药学院公交站
将车推至
非机动车停放点的台阶上时
由于共享单车较重
她一不小心连人带车
摔倒在最右侧的机动车道上
潘女士摔倒后
后方由左师傅驾驶的公交车
立即采取紧急制动
在确认潘女士没事后
左师傅驾车离开
公交车紧急刹车
致乘客腰部骨折
3月16日
潘女士接到了交警的电话
询问她是否在4天前骑单车摔倒
得到潘女士的肯定回答后
交警告知
▽▽▽
由于她摔倒
导致公交车上的
一位老太太受伤
需要到事故大队处理
原来
左师傅的紧急刹车
导致站在驾驶位后方的余阿姨
重重摔倒
将余阿姨扶起后
左师傅下车查看情况
担心余阿姨受伤
左师傅给余阿姨留了电话
当天下午
余阿姨联系左师傅
表示腰部非常疼痛
医院检查结果为
L1椎体压缩性骨折
公交五公司安全科
相关负责人知情后
当天报了警
针对这起事故
该负责人表示
余阿姨受伤是潘女士操作不当
公交车驾驶员为了紧急避让
才导致事故发生
交通事故认定潘女士负全责
当事人:有异议
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
由于潘女士个人操作不当
导致车辆失控
摔倒在右侧机动车道
公交车驾驶员
因紧急避让采取制动措施
导致乘客余阿姨摔倒
潘女士的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七条
负事故全部责任
伤者余阿姨
公交车驾驶员左师傅无责
3月18日
潘女士提出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申请
申请理由为
公交车驾驶员采取制动过急
且没有及时提醒
余阿姨作为乘客
应有坐稳、站稳等安全意识
2人应承担部分责任
4月19日
潘女士接到通知
驳回其复核申请
维持首次事故责任认定
目前
余阿姨还在养伤中
除当天下午
左师傅垫了2000元检查费
其余治疗费用2万多元
都由她自己垫付
由于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余阿姨准备通过司法途径
起诉公交公司
和共享单车驾驶人
文、图/十堰晚报记者 徐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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