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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文明一小步
城市文明一大步
乱扔垃圾?
乱穿马路?
随地吐痰?
......
对所有不文明行为
说: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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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推动《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全面落地落实,即日起到年底,我市将专项整治“五大突出不文明行为”。
27号下午,市创文办召开2021年创文重点工作专项推进会,召集郧阳区、茅箭区、张湾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文办及市爱卫办、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委等21家单位的创文工作负责人,专题安排部署“五大突出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2021年实地考察新增测评指标落实落地等近期重点工作。
“乱扔垃圾、随地吐痰”
整治区域:主次干道、主要交通路口、公园广场、商业大街、背街小巷、社区(小区)、校园周边、农贸(集贸、批发)市场周边、商场超市周边、交通场站周边、城市商贸综合体周边、综合写字楼周边等重点区域。
整治标准:有相关劝导提示标识;无乱扔垃圾、车窗抛物,无随地吐痰现象;垃圾桶周边无垃圾外溢,地面垃圾清理及时,地面无垃圾、无痰渍。
“不文明养犬”
整治区域:主次干道、社区(小区)、背街小巷、景区景点、公园广场、商业大街、商场超市及周边、交通场站及周边、学校及周边、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工具、农贸(集贸、批发)市场及周边、城市商贸综合体及周边、综合写字楼及周边、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
整治标准:无遛狗不牵绳现象,犬粪清理及时;无携犬只进入商场、超市、酒店、银行网点等公共场所现象;无未为犬只戴嘴套乘坐公交车或乘坐出租车现象;街面无流浪狗现象;在机关、学校、医疗机构、集体宿舍等区域内无违规养大型犬只现象。
“不文明交通”
整治区域:主次干道、交通路口、商业大街等重点区域。
整治标准:重点路段、主要交通路口,重点时段有交管人员、志愿者在岗开展文明劝导;无机动车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和非机动车现象;无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现象;无行人乱穿马路、翻越交通隔离栏现象;无机动车、非机动车逆行现象。
“车辆乱停放”
整治区域: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社区(小区)、校园周边、农贸(集贸、批发)市场周边、商场超市周边、交通场站周边、城市商贸综合体周边、综合写字楼周边、城乡接合部、乡镇等重点区域。
整治标准:停车泊位线应划尽划;无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无车辆侵占堵塞无障碍通道、消防通道现象。
“控烟禁烟”
整治区域:宾馆酒店、交通场站、学校、医院、校外培训机构、公共场馆、农贸市场(便民市场)、公交车、网吧、商场超市、银行网点、营业厅、政务大厅、机关单位等重点区域。
整治标准:医院、学校内外全面禁烟;有控烟劝导员,有明显禁烟标识,室外门口设有灭烟桶;非吸烟区无烟具摆放,无正在吸烟现象,地面、垃圾桶、绿植花盆无烟头。
市创文办要求,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德法兼治,依法处理的原则,全力出击五大突出不文明行为,责任落实到位,宣传教育到位,整治措施到位,依法处置到位。
城市文明
需要你我共同参与
自觉抵制各类不文明行为
共同营造和谐有序生活环境
来源:十堰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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