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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郧阳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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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3 13:44: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期,受汉江上游强降雨及区间来水影响,汉江上游干支流发生较大涨水过程。根据预测,9月初汉江流域仍有持续强降雨,丹江口水库水位将持续上涨,预计抬升至170m,灾害风险高,防汛形势十分严峻。为进一步做好丹江口库区(郧阳段)蓄水水位达170m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公告如下:

一、立即开展抢收转移。汉江、堵河、丹江沿岸群众要按照乡镇通知立即抢收172m水位线以下农作物,减少损失,不能收则毫不犹豫放弃。对辖区内172m水位线以下区域乡镇将组织人员进行全面排查,9月3日前,172m水位线下各类人员、物资要全部撤离、转移完毕。

二、严格执行“三禁”要求。9月份全区范围内将实施禁钓、禁航、禁止涉水作业。即日起全区库周所有涉水娱乐活动、涉水项目一律停止施工,172m以下所有人员必须撤离至安全地带,设备必须转移至安全地带,确保人员安全,设备安全,工程安全。所有撤离人员不得擅自返回。

三、珍爱生命安全出行。注意收听收看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新媒体等刊播、刊发的各类安全预警信息,做好安全出行规划。要注意临水、临崖安全警示标志,仔细观察,提高警惕,注意落石、崩塌、滑坡、路基下沉、路基悬空、路面漫水路段,确认安全后再通过,要选择安全地带停车。通过危险路段要听从交警、市政等部门指挥疏导,严禁强行通过。当道路塌方、路基下沉等导致交通拥堵时,要立即让出应急救援车道,避让抢险救援车辆。

四、增强避险自救意识。提前熟知预警信号、转移路线、避险场所。遇紧急险情时,务必听从相关部门和当地干部的转移安排,保持冷静,及时有序撤离。危险未解除,一律不准回原危险住地。建筑在汉江、堵河、丹江河道两岸的构筑物,要严防因高水位、持续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的侵袭,发现险情或接到预警信息,要立即组织人员全部转移到安全地带避险。对于采取封堵措施的地质灾害点和地势低洼的公路,严禁人员、车辆靠近。

五、第一时间报警求助。市民遇到各类险情,要第一时间拨打110、119、120等报警电话,以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0719-7233110求助,准确告知事发地点、险情程度、被困人数等,争取营救时间。

十堰市郧阳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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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凝炼丹心II

发表于 2021-9-3 13:47:22 | 显示全部楼层
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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