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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国务院明确襄阳“鄂豫陕渝毗邻地区中心城市”;2012年,湖北省将十堰建设“鄂豫陕渝毗邻地区中心城市”上升为省级战略。
7月26日,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刊文内容写到:早在1996年,国务院就将襄阳市明确为“鄂、豫、陕、渝毗邻地区的中心城市”。于是,有些十堰网友认为襄阳“抢夺”了十堰的“名号”,为此查阅资料得出结论:襄阳并非“抢夺”十堰“名号”,而是十堰提出与襄阳“鄂、豫、陕、渝毗邻地区的中心城市”相同的定位。
(官方资料)
简述襄阳与十堰之“鄂豫陕渝毗邻地区中心城市”!
(一)襄阳是“鄂、豫、陕、渝毗邻地区的中心城市”。
首先要搞明白的是:“鄂、豫、陕、渝毗邻地区的中心城市”绝非一省能确定,至少与相关省份如河南省、陕西省、重庆市达成共识,获得一致认可。十堰的定位出于本身,是湖北省单方面支持,包含但不仅限于以襄阳为追赶、竞争目标,实现高速发展的目的。
相对来说,国务院明确襄阳为“鄂、豫、陕、渝毗邻地区的中心城市”,起始时间充分说明襄阳的权威性,在层次上更有话语权。毕竟,国务院有权对湖北、河南、陕西、重庆等地行使权力,而湖北省或河南省所支持建设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则是一种目标,并不是公认的,除非国家发文确定。
(二)襄阳是我国合法的“鄂、豫、陕、渝毗邻地区的中心城市”,十堰是把“鄂豫陕渝毗邻地区中心城市”定位为城市发展目标,两者是在位和在建的区别。
根据国家级、省级权威资料,襄阳是国务院明确的“鄂、豫、陕、渝毗邻地区的中心城市”,十堰是建设“鄂豫陕渝毗邻地区中心城市”,襄阳在任二十多年,十堰也竞争了十多年。这期间,襄阳越坐越稳,十堰越追超勇。
(十堰)
熟悉湖北地方规划的朋友应该都还记得一件事,在省委省政府确定武汉、襄阳、宜昌为“一主两副”即真正意义上的中心城市后,有几年里全省几乎个个“都是”中心城市,但大多都是各自城市提出的目标,或省里支持个别城市奋斗的目标。事实上这是一种自我安慰并奋发图强的做法,明白人都明白,存在一些客观因素,进而“诞生”不少区域性中心城市,如麻城、十堰。
没搞错,县级麻城市也是区域性中心城市!确实,不但没有搞错麻城的定位,而且要延伸讲述一件事:麻城是省内为数不多的由国家认定的区域性中心城市,从层次上来讲,地位或仅次于武汉、襄阳、宜昌等。2011年湖北省政府将麻城定位为“区域性中心城市”,2015年国务院将麻城定位为“大别山区域性中心城市”。
而十堰,最早于2008年作出建设鄂豫陕渝毗邻地区中心城市的决定,2011年湖北省委把十堰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升级为全省战略。到了2012年,湖北省委、省政府将十堰建设鄂豫陕渝毗邻地区中心城市上升为省级层面,这是一项统筹全省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之一,十堰市是实施的主体。截止当前时间,十堰还未获得国家正式认可为“鄂豫陕渝毗邻地区中心城市”。
综上不难看出,同样的湖北、河南、陕西、重庆毗邻地区中心城市有着天壤之别,这是襄阳与十堰城市地位比较后得出的论述,襄十“鄂豫陕渝毗邻地区中心城市”也是上级助力两地发展的具体举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王君正同志曾表示,襄阳作为“鄂、豫、渝、陕毗邻地区的中心城市”,强项明显,优势多多,具备承接汉江流域中心城市的条件。
后续,襄阳又获得国务院确认为“汉江流域中心城市”,启动“一极两中心(长江经济带重要的绿色增长级、湖北省域副中心城市、汉江流域中心城市)”建设,为十堰壮大“鄂豫陕渝毗邻地区中心城市”声势、社会发展提供了便利,但不得不承认的是,襄阳才是鄂豫陕渝毗邻地区中心城市。今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确定襄阳为区域重点城市,是湖北省唯一一个入选的,外界对襄阳地位得到进一步的认识、理解。
不完全统计,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襄阳相继获得中国十大明星工业城市、全国42个大城市、“鄂、豫、渝、陕毗邻地区的中心城市”、湖北省域副中心城市、“汉江流域中心城市”、全国区域重点城市等定位。注,这些皆由国家层面认定,是名副其实的跨省域区域性中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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