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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违法了”
“请原谅我们的违法行为”
这是谁在认错?
违了什么法?
竹山两村民非法采砂被举报
今年9月14日,竹山县水政监察大队接到村民举报称,刘某福、刘某伟在该县文峰乡火炮沟鷹嘴岩河道内,用挖掘机和小四轮车非法采砂运砂。
接到群众举报后,该大队工作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制止其违法行为,并展开调查,同时对两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和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
9月26日,刘某福、刘某伟将所采砂石料从堆放场地全部运回采砂地点,并回填平整到河道内。
鉴于刘某福、刘某伟违法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3条第1款之规定,该县水政监察大队决定对刘某福、刘某伟不予行政处罚。
普法活动中,他们现身说法
10月9日,竹山县水利和湖泊局到文峰乡塘湾村开展涉水法律进乡村普法宣讲,引导广大村民增强涉水法律意识,全力保护堵河流域生态环境。
在普法宣讲活动中,违法采砂当事人刘某福、刘某伟对违法采砂的行为进行道歉并请求谅解。
“我们采了点砂,想自己用,但是没有找相关部门审批,做了这个违法的事。”刘某福说。
“通过这次普法活动,我深刻认识到这次在河道采砂是非常错误的,请县水政执法部门和村民原谅我们的违法行为。”刘某伟说。
非法采砂到底有哪些危害?
近几年,各地不断出台政策,大力整治非法采砂,轻者关停罚款,重者对经营者判刑。大部分人都知道非法采砂有悖于绿色发展的宗旨,那么你知道它具体的危害都有哪些吗?
非法采砂影响防洪安全。在河道过量采砂,致使河床严重下切,深槽迫岸,急流割脚,造成险堤险段;临近堤岸采砂,使深泓贴岸,堤身相对高度加大,岸坡变陡,易引起堤岸坍塌,危及堤防安全;靠近河堤采砂,使堤基透水层外露,造成汛期高水位,容易出现翻沙鼓水险情;靠近涵闸、泵站、扩岸工程等水利工程附近开采河砂,严重威胁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和防洪功能;采砂遗留的弃渣堆体,成为新的河道障碍物,影响河道排洪防洪,容易造成局部洪水漫堤泛堤。
非法采砂破坏生态环境。非法采砂船以柴油为动力,造成水体石油类污染急剧增加;另一方面,采砂人员排放的生活废弃物、垃圾,也严重污染水体。采砂作业还造成周边水体浑浊、透明度降低、硫酸盐浓度和PH值升高,对鱼、虾、蟹等水生动物造成不可估量影响。此外,一些河流和湖泊还是周边城市的主要饮用水取水口,非法采砂导致的水污染直接威胁城市居民的饮水安全。
非法采砂影响桥梁和通航安全。过度采挖河砂造成河床涮深,容易造成桥梁基础外露,甚至造成桥梁崩塌;在航道内乱采乱挖河砂,破坏了航道的自然形态,改变了航道两岸固有的河势,使本来比较好的航道变得复杂,使通航受阻;采砂船打失航标,占据锚地,干扰助航设施的正常运用,影响航道正常维护;采砂船挤占航道,易发生事故。
非法采砂易造成危险。非法采砂形成的砂坑,容易诱发游泳人的溺水事件;不按规定擅自在中午、晚上进行采砂作业,影响附近居民的休息。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杜绝非法采砂
呵护生态环境
是每一位十堰人的责任
来源/十堰长安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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