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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热点]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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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30 08:46: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十堰日报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21年10月27日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2016年至2020年,我市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顺利实施,取得明显成效,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深入开展,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依法治市中的基础性作用,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有必要从2021年至2025年在全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特作决议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推进全民普法工作。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我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为加快建设“现代新车城、绿色示范市”,奋力实现“经济倍增、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突出重点内容,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落实我市“八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突出重点内容和重点领域,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宣传宪法和宪法相关法,阐释好宪法精神和“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阐释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结合每年5月的民法典宣传月,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围绕我市高质量发展,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时期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围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优化营商环境、实施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或主题实践活动。全面落实《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工作的决定》,加大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宣传力度。
三、突出重点对象,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注重分层分类法治教育,突出抓好“关键少数”法治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突出“未来工程”法治教育,大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紧抓“中流砥柱”法治教育,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深入开展企业、社会组织等从业人员法治教育。紧抓特殊群体法治教育,加强对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的法治教育。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推进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平安建设等活动,促进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养成法治习惯。
四、厚植法治底蕴,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注重对法治理念、法治思维的培育,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推动更多城市公共空间融入法治文化元素。加强部门联合推动,建设党建、廉政、民俗、红色、道德+法治等多元特色区域法治文化集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组织打造一批具有十堰鲜明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加大法治文化精品培育和法治文化惠民力度,不断扩大法治文化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坚持普治并举,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主题实践活动。深化依法治校,推动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提升依法办学、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深化依法治企,推动企业合规建设,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深化依法治网,推动网络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引导广大网民尊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领域的重点问题,深入推进专项普法依法治理。逐级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示范学校、法治示范企业、法治示范医院等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创建活动,开展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评选,推动法治宣传与依法治理深度融合。
六、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质效。坚持把普法深度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实时普法。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使典型案事件依法处理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健全和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大融媒体普法力度。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作用,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适应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不断丰富普法形式,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精准化、个性化普法,形成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
七、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完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履行普法责任,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下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奖惩制度,做好中期督导检查和终期总结验收,加强检查结果运用。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决议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1年10月27日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朱华伦的十堰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任命寇伟为十堰市教育局局长。
二、任命刘伟华为十堰市统计局局长。
三、任命金玉心为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主任。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10月27日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王锐、程俊淇为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二、任命柯幻、代欢为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三、任命刘占省、刘坦为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四、任命柏媛媛为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五、任命郑飞为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六、任命张曼为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
七、任命卢月华为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八、任命黄彦孟为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九、任命刘煜为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免去其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十、任命王俊卿为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十一、免去井家坤的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10月27日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郑轩、黄德胜、蔡健为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二、免去张声文的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三、免去余龙的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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