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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城事] 向看守所供货不成竟恶意诬告!十堰通报3起澄清正名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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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21-11-4 21:32: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关于对竹溪县看守所教导员孟军民、所长梅礼鑫违反工作纪律等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2021年3月,信访人李某某实名反映竹溪县看守所教导员孟军民以权谋私,独揽单位采购权和在拘在押人员物品购买权,超标准为在拘在押人员购物,疫情期间违规安排辅警为其值班;看守所所长梅礼鑫放任孟军民违规行为,不制止不报告等问题。经县纪委核查,李某某为看守所原聘用人员,因向看守所供货不成,遂举报孟军民以权谋私、梅礼鑫不作为等问题。2021年5月,竹溪县纪委监委在竹溪县看守所组织召开会议,为孟军民、梅礼鑫进行了公开澄清正名。
二、关于对竹溪县中峰镇驻村干部王志东侵害、漠视群众利益等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2021年3月,信访人郭某某实名反映鹰咀石村驻村干部王志东在处理其母亲敖某某同步搬迁政策享受问题时态度恶劣,让其母亲来回跑了十几趟。经中峰镇纪委核查,敖某某相关协议书《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协议书》为原党支部书记张某某与郭某某父亲签订,后郭某某父亲去世,张某某不再任村干部。近年来,当事人也从未到村委会反映过此事,所以现任村“两委”对此事并不知情。2021年3月,王志东在了解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现任村“两委”成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和调解。在此过程中,未发现王志东存在侵害、漠视群众利益的行为。2021年5月,中峰镇纪委采取书面方式为王志东进行了澄清正名。
三、关于对竹溪县纪委监委派出第四纪检监察组组长王鹏飞侵吞他人资产等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2021年7月,信访人关某某反映王鹏飞变卖侵吞关某某、李某某二人价值约40万元的250平方米房屋及其场地,侵占5年房租25万元;利用职权打压乡镇干部,指使城关镇政府有关人员不到现场解决矛盾;出面为其父亲违规建房办理合法房屋产权证;指使陈献军殴打关某某、李某某等问题。经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核查,未发现王鹏飞变卖侵吞关某某房屋、土地及利用职权打压乡镇干部、指使陈某某殴打关某某、李某某等问题。关某某反映被侵占的土地是王鹏飞父亲生前(2020年10月去世)用房屋与关某某、李某某调换的土地,该问题属个人利益纠纷,已建议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其利益纠纷。2021年9月,竹溪县纪委监委采取书面方式对相关问题予以澄清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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