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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十堰市郧阳区菁华教育培训学校、郧阳区博文教育培训学校、郧阳区搏睿教育培训学校、金东方英语培训中心4所校学科类外培训机构自愿申请终止办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郧阳区教育局、郧阳区行政审批局审核,依法行政注销办学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注销校外培训机构名单:
1.十堰市郧阳区菁华教育培训学校
办学许可证号:142030470000049
地址:郧阳区城关镇郧阳路71号东方丽都3号楼。
2.郧阳区博文教育培训学校
办学许可证号:142030470000109
地址:郧阳区城关镇郧阳路71号东方丽都2号楼。
3.郧阳区搏睿教育培训学校
办学许可证号:14203047000099
地址:郧阳区解放南路新天地金座。
4.金东方英语培训中心
办学许可证号:142032172012031
地址:郧阳区兴郧街西路11号。
自本公示下发之日起,注销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具有办学资质,其办学许可证和印章同时作废;依法对财务进行清算,不得再以原注册机构名义从事任何办学活动,如有违反,将依法查处。并依法向相关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联系电话:7220757;7225855。
特此公告。
十堰市郧阳区教育局 十堰市郧阳区行政审批局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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