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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感情纠纷男子失控伤人
凶手因故意伤害罪获刑
2017年9月,黄忠翔带着情人到酒店开房,两人因琐事引发矛盾,在对方拒绝发生关系欲先行离开之际,怒火中烧的黄忠翔对其施以拳脚,将对方打成肋骨骨折,身上多处挫伤。近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当庭作出判决,黄忠翔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
现年40岁出头的黄忠翔从安徽来沪打工,在上海结识了年龄相仿的徐燕红,“情投意合”的两人迅速坠入“爱河”,并发生了实际的关系。但事实上,黄忠翔是个有家室的男人。为此,徐燕红与黄忠翔因感情问题闹得很不愉快。
据起诉书载明,2017年9月22日,徐燕红被黄忠翔带到酒店。然而离婚的事宜尚未谈妥,作为“情妇”的徐燕红自然并不情愿。其间,两人再度因感情琐事引发矛盾,徐燕红拒绝开房欲先行离开。据黄忠翔回忆,当时自己洗澡刚洗到一半,徐燕红便说要走。“我追上去要拉住她,但她硬是要走。接着我们就吵了几句。随后就动手打了她。”
酒店楼道的监控录像显示,当时身材壮硕、上身赤膊的黄忠翔在2号楼5楼过道处用拳脚及徐燕红所穿高跟鞋对徐燕红实施了殴打。事发后,酒店的保安及时赶到,并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后经鉴定,徐燕红遭受外力作用致肋骨骨折2处以上,构成轻伤; 致头皮挫伤、面部软组织挫伤、颈部挫伤,均构成轻微伤。
2017年9月27日,黄忠翔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赔偿徐燕红28万元。
庭审中,对于自己所犯的罪行,黄忠翔表达了悔意。“我当时就是太生气了,一时没有控制住。觉得房都开好了,你又临时变卦,所以一下子火气就上来了。”黄忠翔称,事后自己也很后悔,希望得到对方的谅解。“我认罪认罚。”
徐汇法院当庭作出判决,黄忠翔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一处轻伤,三处轻微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黄忠翔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作出以上判决。(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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