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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9日,丹江口市大坝司法所联合跃进门社区强化“无缝衔接”措施,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制度,成功完成1名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工作,确保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
大坝街道办事处跃进门社区居民刘某某,2008年因犯强奸罪被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2008年7月11日开始在襄北监狱服刑,于2022年3月9日刑满释放。
在接到刘某某即将释放的通知后,大坝司法所积极与襄北监狱对接,2022年3月9日释放当天由襄北监狱警察将刘某某送到居住地,在大坝司法所进行释放交接,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进一步了解了刘某某的基本情况、家庭状况及今后的打算后,为其办理了安置帮教登记手续,通知跃进门社区为其建立安置帮教档案,并立即会同社区与刘某某深入谈心,耐心劝导其要树立起自信心,从头开始面对新的生活,根据刘某某一个人生活困难的实际情况,积极协调民政部门为其办理了最低生活保障,同时安排其在社区从事背街小巷保洁工作,每月收入能达到1500元,解决了刘某某生活、就业问题。通过及时有效地采取安置帮教措施,助其尽快回归社会。
目前刘某某每天在社区附近扫地、清运垃圾,情况稳定,也让家属得到了慰藉。今后,我们还会定期对刘某某进行道德和法治方面知识的教育,增强他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激励其勇敢面对生活,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大坝司法所积极落实刘某某的过渡安置帮教政策是动员社会力量解决刑满释放人员的生活、就业、就学等问题的一个缩影,通过司法所和社区工作人员的努力切实做到让刑满释放人员最大限度的防止和减少刑满释放人员走入歧路。(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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