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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整治“黄赌”
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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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打击整治“黄赌”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防涉黄涉赌违法犯罪活动反弹,严防因聚众赌博引发疫情传播扩散,切实为全市人民营造安全、祥和的治安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击整治“黄赌”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场所、组织和个人,以任何形式从事、参与“黄赌”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涉黄”“涉赌”违法犯罪行为,严查幕后“保护伞”。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一)组织、强迫、容留、介绍、引诱妇女卖淫的;
(二)从事卖淫嫖娼、提供色情服务、进行淫秽表演、发放招嫖卡片或发布招嫖信息的;
(三)在留宿、娱乐、游艺等服务场所从事涉黄违法犯罪活动的;
(四)通过网络社交平台组织、介绍卖淫、传播淫秽色情内容的;
(五)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开设赌场、聚众赌博的;
(六)网络赌博、微信红包赌博或新型App软件赌博的;
(七)在建筑工地、农村红白喜事、村寨山头、农家乐等场所聚众赌博、野外流动赌博的;
(八)在重大工程、项目工地周边小商店、小超市摆放赌博机,专供建筑工地的农民工和闲散人员等群体进行赌博的;
(九)单位或个人出境赌博、为赌博提供资金结算的地下钱庄和网上支付平台的;
(十)其他方式涉黄、涉赌行为的。
除上述重点行业场所、区域外,公安机关还将重点打击站街招嫖、出租车司机及网约车司机介绍招嫖、赌博,街面散发张贴招嫖卡、张贴微信二维码、通过微信或QQ群发送涉黄涉赌链接进行“黄赌”违法犯罪活动。
三、公安机关查处“黄赌”违法犯罪时,对通风报信,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或幕后组织、操纵“黄赌”违法犯罪活动的,将依法处理。
四、对涉及“黄赌”违法犯罪的经营服务场所,一律依法查处;对“黄赌”违法犯罪的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一律依法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对参与、纵容、包庇“黄赌”违法犯罪的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一律严肃查处并上报纪委监委。
六、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查处“黄赌”违法犯罪的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欢迎和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 “黄赌”违法犯罪线索。对于包庇窝藏违法犯罪嫌疑人、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4小时举报电话:11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十堰市公安局
2022年3月21日
来源/平安十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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