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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记者从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三十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疫情期间,非生活必需场所暂停营业,是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的有效举措;保留居民生活必需的场所营业,是保障居民健康生活的需要。对疫情期间暂停营业及封闭的场所,区分不同情况解除封闭、恢复营业。具体有以下原则性要求:
一、中高风险、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在未调级、解封之前,区域内除与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场所外,其他场所继续关停。
二、商场超市因确诊员工或销售商品检测出病毒阳性被责令关停的,关停日期不少于7天,场所关停后全体上岗员工核酸检测连续3次均为阴性,场所已完成终末消毒,且最后一次环境采样核酸检测阴性。达到上述要求的场所,向属地区县(市)疫情防控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有序恢复经营。
三、在本轮疫情未清零、封控管控防范区域未全部解封的情况下,非风险管控地区的场所可在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下有序开放。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根据疫情风险的研判结果,尽快启动复工复业,先从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场所、行业开始,按计划1月25日起,逐步恢复理发美发、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影剧院、公共浴池、健身房、游泳馆等场所开放,餐厅恢复堂食,具体时间以通告发布为准。
所有疫情期间封闭的场所,在启封前要彻底做好通风、环境卫生清洁和消毒等工作,员工上岗前要进行全员摸底调查,查验员工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做好上述工作后,报属地街道(乡镇)办事处审批后可恢复营业。营业时,严格执行健康码查验、测温、戴口罩措施,落实日常清洁、通风消毒、保持社交距离等规定,其中游客进入景区还需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转自正观新闻
来源: 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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