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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公安交管局获悉,截至4日下午4时,五一期间,全市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360起,其中酒驾、醉驾30起。全市各主次干道、景区周边道路通行正常,交通秩序良好。
据统计,五一期间,全市累计共出动警力2722人次,出动警车634台次,启动交通执法站74个,设置临时执勤点280个,启动农村劝导站599个。检查“两客一危”及面包车964台,检查其他车辆23000余台;共查获各类违法行为6360起,其中酒驾、醉驾30起,超员5起,无证8起,货车违法载人27起。查获摩托车、电动车违法2190起。其间,劝导轻微违法1520人次,疏导分流车辆6.7万余台,服务救助群众188人次。
5月3日晚9时许,交管局三大队民警在大岭路开展夜查,执勤过程中例行对一辆号牌为鄂CCN2X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员进行酒精吹气检查,发现驾驶员涉嫌饮酒,后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数值为60mg/100ml,经过进一步了解后得知,陈某某喝完酒后抱着侥幸心理驾驶摩托车准备回家,途经大岭路被查获,其行为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5月4日6时许,交管局三大队执法小分队民警在银河北路开展错时整治,例行对一辆号牌为鄂C81XXX号小型汽车驾驶员进行酒精吹气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涉嫌饮酒。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数值为52mg/100ml。经了解后得知,女司机吴某某前一天晚上喝酒喝到很晚,早上觉得状态不错就开车上路了,不料在银河北路被查获,其行为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秦楚网 文、图/记者 杨建波 特约记者 罗忠 陈霞)
【来源:秦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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