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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进行,我国乡镇一级的农业品牌建设越来越受到重视,乡镇品牌建设应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增强品牌带动力度、提高品牌市场占有率等为重点!
第一步:着重抓好品牌认证,重点培植精品名牌。
一是着重搞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及产品申报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是集体商标,属于公用品牌,也是上级业务部门高度重视的认证品牌,乡镇农企应尽快完善地方名特优产品的申报;
二是突出特色抓好“三品”认证。重点发展特色产品,本着严格把关、从严审核的申报认证原则,不求数量只求质量,积极扶持和帮助那些重质量、守信誉的企业、合作社申报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
三是重点培植精品名牌。打造出独有的品质佳、名声响的特色品牌,改变多乱杂、销售各自为营的混乱局面,采取公司(合作社)+基地的现代农业生产模式、产销直营及互联网+农业的销售模式,以品质创品牌,以品牌增效益。
第二步:培育壮大经营品牌主体,打造优势品牌产业。
要强化农业品牌主体化运作理念,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加快推进品牌农业主体化运作,实现现代农业与第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从而带动区域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步:加强品牌宣传措施,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强化品牌意识。加大品牌创建培训力度,提高农业部门、农技人员、企业组织及广大农民推进实施农业品牌化的能力和意识,形成全社会大力推进农业品牌化建设的浓厚氛围。
二是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品牌影响力。农产品要长大为影响力大、附加值高、市场认可、消费者青睐的名牌产品,既需要塑造良好的内在品质,也需要强大的宣传声势。要积极引导品牌农产品经营企业,学习借鉴成功经验。要搞好展会宣传,积极争取国内国际农产品博览会等高端展会的参展机会,大力举办品牌农产品展示会,不断增强宣传效果。
第四步:加大品牌扶持力度,完善名牌激励机制。
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和优势产品,进一步完善农业产业规划,按照扶强扶优的原则,加强指导和扶持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农业品牌化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政府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充分发挥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的导向作用,对名牌农产品生产企业在技术改造、科研立项、银行贷款等方面优先安排,激励农业企业、合作社积极培育和发展农业品牌。建议在名牌奖励和补助等方面,农业名牌应享受与工业名牌同等待遇。
第五步:强化产销全程监管,全面提升监管能力。
一是进一步完善市-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形成延伸到村组基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充实基地检测能力,加强监督检测。
二是要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经营规范,严禁经营使用高毒禁用农药,确保产地环境符合无公害农产品或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要求;指导和督促农产品生产者、加工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加工;
三是要建立健全农业执法体系,抓好农产品基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加强品牌使用和质量监管,规范包装标识,没有标识和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不得流出产地和进入市场销售。真正攥紧“拳头”,形成合力,抱团闯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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