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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4日下午,我市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第六场新闻发布会,市纪委监委、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管局等部门就市民关心的问题接受了记者的现场提问。
在这场发布会上
通报了哪些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
小编都为你梳理好了
市公安交管局局长高卫东答记者问
■ 市民交通问题如何解决?
答:目前,公安交管部门在城区主要交通路口和主次干道设立检查点,逐车进行检查,同时,利用智慧交通系统进行大数据分析,有针对性地进行布警管控。
对市民看病等紧急情况的,交管部门会人性化执法,及时放行。对于偏远山区需紧急就医的,向封控卡点说明后予以放行,也可以向110求助,协调放行。
■ 返汉返堰的怎么走?
根据省防控指挥部通告相关要求,在省外的十堰人员返堰、省内在堰人员返汉,这两类人员可以放行。十堰与省内各地、市、州(不含武汉)之间、十堰境内各县(市、区)之间人员暂时不得流动,待省指挥部后续发布通告后再作调整。
返堰返汉人员在市防控指挥部通告附件中下载并填写申请表,由目的地所属单位或社区(村)向目的地所在县(市、区)防控指挥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以纸质或电子证明的形式传给需要返回的人员,途经封控卡点时交验登记,体温检测后放行。返堰人员返回时需携带身份证、申请表等证明文件。返汉人员须提前了解武汉当地的相关政策,并按武汉当地规定提出申请,返汉时,需携带身份证、武汉当地审核意见等证明文件。
本市在外地上大学的学生,根据通告要求暂不能流动。
市民如果需要咨询交通出行,可拨打:
白天:0719-8112754
0719-8112738
夜晚:110
■ 管控期间,交管业务如何办理?
为避免人员聚集导致的传染风险,交管部门1月30日发布了公告,对全市交管业务办理作出了调整:
一是暂停交管局车管所及城区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车驾管业务;暂停各县、市及城区交警大队车驾管业务;暂停车辆检测站业务;暂停二手车交易市场、警邮、警银、警保及企业快捷代办服务。
二是暂停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包括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和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暂停全市范围内驾驶人审验、满分学习、实习期满教育培训以及考试业务。
三是暂停全市范围内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业务。
四是推行驾驶人考试、驾驶证补换证、满分/审验教育、交通违法处理等业务网上办、自助办、延期办,市民可登陆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和“交管12123”APP、“十堰交警”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网上在线办理。
在一级响应及过渡期内,未按期检审的机动车、驾驶证不予处罚。
对已在网上申请预约办理的,群众可以自主选择取消预约,取消考试预约不计入考试次数,也不影响下次考试预约排序。已经提交预约考试申请,但未出预约结果的考生,可登陆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APP自行取消考试,也可由车管所统一办理取消考试。取消考试的,不计入考试次数,不会影响下次预约排序时间。
对因逾期未换证、逾期未体检、逾期未检验等原因,导致驾驶证或机动车可能被注销的,将统一延长注销期限。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到期的,统一延长有效期限,市民可选择在疫情结束后继续学习驾驶。
已在互联网预选了号牌号码但未及时办理机动车登记的,预选号码有效期延长,疫情结束后可以继续办理登记。
六是发生交通事故的,尽量利用“交管12123”APP 网上办理;必须到现场处置的交通事故,完成现场处理、证据收集、询问笔录等工作后,后续处理待疫情结束后进行。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周立新答记者问
■ 如何维护市场秩序、查处假冒伪劣商品?
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加大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肉蛋奶、米面油、蔬菜、水果等日常消费品监管执法力度,重点查处销售以普通口罩冒充医用口罩、“三无”产品、无中文标识防疫产品、以次充好、销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通报了查处的5起价格违法典型案例。
价格违法典型案例
一、丹江口市六里坪镇蒿口大药房涉嫌哄抬物价案
1月26 日,丹江口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丹江口市六里坪镇蒿口大药房进行检查。发现丹江口市六里坪镇蒿口大药房从2020年1月23日开始以3元/个的价格销售“南昌卫材”牌一次性普通口罩。当事人在本次疫情之前销售的“南昌卫材”牌的一次性普通口罩,销售价为3元/包(10个),疫情爆发之后抬高销售价至3元/个。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丹江口市市场监管局已对其进行立案查处。
二、房县金钰药店涉嫌未明码标价案
1月23日,房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房县金钰药店进行检查。经查,该店销售一次性医用口罩未明码标价。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第十三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构成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房县市场监管局已对其进行立案查处。
三、竹山县擂鼓镇朱某大药房涉嫌哄抬物价案
1月26日,竹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消费者举报,对竹山县擂鼓镇朱某大药房进行了检查。发现当事人于2019年9月15日购进南昌意尔康生产的F006一次性口罩(无纱布)10包(10只/包),购进价1.50元/包。当事人于2020年1月25日将该批次一次性口罩以40元/包的价格出售,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竹山县市场监管局已对其进行立案查处。
四、茅箭区五堰街办北京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明码标价案
2月2日,茅箭区市场监管局在检查中发现茅箭区五堰街办北京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售药品未实行明码标价,违反了《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销售商品未实行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茅箭区市场监管局立即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依据《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及《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以简易程序对当事人当场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五、十堰保尔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涉嫌哄抬物价案
1月27日,张湾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十堰保尔康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十堰保尔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收银电脑数据显示一次性口罩进货价1.3元/个,销售价1.8元/个,但消费者提供的录音证据显示当事人以8元/个的价格销售给消费者2个。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构成哄抬物价价格的违法行为。张湾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其进行立案查处。
■ 如何解决物资紧缺?防护用品能否敞开供应?
目前我市1家消毒制品公司已恢复84消毒液生产,日生产能力达到2吨,基本可满足我市84消毒产品需求。
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正向国家和省争取应急储备物资支持、发动社会捐赠、动员市内企业从全国市场积极采购口罩、手套、防护服、检测试剂等防护物资,切实保障医务人员和群众防护需求。
市教育局局长朱华伦答记者问
■ 学生的居家课业如何安排?
高三、初三的同学和家长们不要为不能按时开学而担心,因为高考是以省为单位确定招生计划、划定分数线;中考是以市为单位确定确定招生计划、划定分数线的。
尽管如此,为了更好地完成本学期的教学任务,丰富同学们的居家生活,市教育局及时谋划部署,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居家在线教学,1月30日-31日,全市高三年级开始网络测试。截止2月3日下午3时,11 所高中学校通过市教育局遴选的平台实现了在线教学,176名教师在家视频直播,11300多名学生参加网上学习,与教师互动,效果较好。其他学段,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已经出台详细的网上授课方案,系统测试、教师培训等工作正在进行。市教育局将汇集各方力量,力争2月10日全市所有学段全部开始网上授课。
同时,我们对校外培训机构严格管理。目前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均未开课。
市纪委常委贺德斌答记者问
■ 通报5起典型问题处理情况:
近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足本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严明纪律要求,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5起典型问题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1、房县红塔镇城建办主任、驻五龙村干部宁远江、五龙村计生专干付娥等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排查不及时、监管不到位问题。
2、房县青峰镇青峰街村党支部书记董显涛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
3、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监管执法二组组长唐忠海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
4、丹江口市土关垭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履职不力、工作失职失责问题。
5、丹江口市均州路办事处党委委员、副主任周丽等人疫情防控不力、工作失职失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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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纪委监委通报5起典型案例
及时回应市民关切
十堰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
及每晚7:30十堰新闻联播
《众志成城战疫情》特别报道等节目
十堰广电全媒体记者/马凯俊 徐静
众志成城,共抗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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