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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骨师》作者:一顾子矜
现言 玄学
背景:
于桐,和爷爷相依为伴,两人身着古朴稀罕服装 ,摸骨师到现在这个年代,几乎绝了,在二十一世纪这种职业本不因继续,然于桐爷爷存着老祖宗的东西不该绝的私心传给了天赋异禀,一学就会,过目不忘,过耳不遗的于桐。这么些年,爷孙俩过得穷苦,于桐父母离世前借了一大笔钱,欠下了整整三亿人民币,卖了全部传家宝贝,直到现在爷孙俩还欠外债一亿。好好的富家老爷和富家小姐都沦落到卖地瓜了。[可爱]爷爷已无法摸骨了,这世上仅剩下于桐一个摸骨师。
- 于桐,梧桐生矣,于彼朝阳。
- 十几年前也是个富家小姐,这些年她都糙惯了,邋里邋遢。
- 摸骨师,三不摸。
不摸孩童骨,不摸老人骨,不摸死人骨。
“与摸骨师重骨之人,是摸骨师这一生认定的……”也就是老公[灵光一闪]
方城,文物修复师,温和儒雅,沉静自持,人很睿智聪颖,稍有古板。
《骨人卷》上记载,将蓄着他人精血的血玉葫芦,给孕着摸骨师的女子戴,腹中子攫取其中精血,至血玉葫芦消色,产下孩童必与其人重骨,此乃造骨。
《骨人卷》上又记,摸骨师之子,头胎必为男,二胎必为女。若生育二胎,女孩便会汲取父母的精力,出生之后,父母相继病死,不得善终。
总有些许遗憾,谁能想到这缘分是人为的呢,女主父母的伟大让人心碎,男主奶奶的狠让人难过,人是这时间最复杂的动物,披着伪善的皮,做着惨绝人寰的事。
晋江评分8.7,书荒可看,还不错。
麻烦喜欢的多多支持一下,写一篇确实要花费不少时间,从众多小说里找书是最耗费时间的一个步骤,我分享的都是尽我最大的努力,找的相对好看的小说,写了这么久都是尽量不重复小说的,还请大家多多支持一下,点赞,评论,让更多人分享到,这是我坚持了很多年的一个爱好,看小说,每次书荒都很烦躁,这是我的初衷,感谢[灵光一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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