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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煤厂“余污”致稻田几近绝产,检察院连发7份检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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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1 07:05: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远处围墙内,洗煤厂已被关停。不远处未受污染的旱田已开始准备春播。
 




工程机械正在清理稻田里的煤泥。

“在黑龙江省鸡西市下辖的鸡东县,四家洗煤厂因排污被当地环保部门分别罚款10万元,并被责令关闭。但是这几家洗煤厂排放的污水使得当地的一条河流遭到严重污染,导致附近农户的稻田几近绝产,并且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2018年8月,一则“鸡西,洗煤污水令稻田濒临绝产”的新闻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而污染案件后续问题如何解决,也成为了鸡西市检察院和鸡东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部门检察官的工作重点。在随后的时间里,检察官们深入调查30余次,制发检察建议7件,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犯罪线索4件,向鸡西市监察委移交涉嫌渎职犯罪线索1件。


近日,记者通过实地走访发现,四家非法洗煤厂已全部被拆除,在受污染的稻田里,挖掘机正在紧张作业,将受煤灰污染的土壤挖出,以确保村民今年能正常耕种。

百亩稻田遭洗煤水污染濒临绝产
2018年5月,鸡东县东海镇兴隆村多位村民发现,因灌溉用水受洗煤厂排放污水影响,自家田地里的稻苗出现了大量死亡。




洗煤厂曾将污水排入这条灌溉水渠中,目前水渠已经变得清澈,但两岸还残留着大量煤泥。
“我家的近20亩水田已经绝产,村里有十几户农民家的水稻遭遇绝产。”有刘姓村民表示,山上本来只有一家洗煤厂,洗煤的水排放到这条河流里,但对水稻还没造成太大的影响,河水当时也算清澈。不知什么时候突然增加了好几家洗煤厂,一起将污水排放到这条河流里,等再用河水灌溉时,水稻秧苗就都死了。
 




遭到污染的土块上覆盖着一层厚厚的煤泥。
鸡西科发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书显示,鉴定地块和灌溉沟渠水质指标中PH值、化学需氧量和悬浮物指标均超过国家灌溉水质标准。鉴定意见为,兴隆村二组村民水稻田所在地块水质能导致水稻秧苗死亡,被鉴定地块水稻基本绝产。
 

接到村民举报后,鸡东县环保局对洗煤厂进行了检查。经查,稻田灌溉沟渠上游共有五家洗煤厂,其中一家有环评手续,目前正常生产,洗煤废水闭路循环不外排。而圣辉煤炭筛选厂、永亮煤炭筛选厂、杨洪洗煤厂以及张玉喜洗煤厂等四家洗煤厂无环评手续,是利用渗井、渗坑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2018年6月底,鸡东县环保局依据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责令四家无环评手续的洗煤厂立刻停止并改正违法行为,并分别罚款10万元。同年7月,鸡东县委、县政府筹措了15万元补偿款,按照往年水稻的收成标准,下发到受害农户手中。

关了洗煤厂,稻田余污如何处理?
关了洗煤厂,余污还在。注意到网络上的报道后,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继明致电鸡西市检察院询问情况。随后,鸡西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部门与鸡东县检察院组成专案组,对该事件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调查。

2018年9月12日,检察机关向鸡东县环保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责令其限期关闭拆除上述四家洗煤厂,并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稻田水质污染、修复受污染土壤。当日,鸡东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与检察机关沟通协商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处理方案,并针对污染事件后续需要的处理的事宜安排相关单位具体负责。当月28日,鸡东县环保局对四家洗煤厂因环境违法问题下发了限期整改的监察通知书,责令洗煤厂彻底拆除洗煤设施,并将厂内的煤矸石、煤炭全部清运走,妥善处理。
“针对185亩受污染的稻田的修复问题,经多方协调最终决定将受污染土壤挖出,因为东北地区冬天天气寒冷,清污工作已在开春后进行。”指着远处稻田里正在作业的挖掘机,鸡西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要承办公益诉讼检察业务)负责人姜东亮告诉记者,这片稻田是在灌溉时受到污染,为保证农户可以正常种植农作物,后续的清理工作正在进行中,挖掘机就是在清除稻田里的煤泥。 




黑龙江省鸡东县余污被清理后的稻田一隅。

因185亩稻田受污染程度不同,部分稻田仍有少量稻米产出。“这些稻米没有采取监测、鉴定等措施,是否达标还不清楚,流入市场是存在潜在风险的。”基于粮食安全的考虑,检察机关于2018年9月底给鸡东县农业局发去了检察建议,建议农业局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限期对被污染稻米进行质量安全监测、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禁止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稻米进入销售市场。
一个月后,鸡东县农业局回函称,为防止受污染地块粮食在鉴定结果出来前流入市场,已制定并下发相关函件。如果在鉴定结果出来前,该地块粮食流入市场引发食品安全问题,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从鉴定结果看,这批稻米质量合格,没有受到污染。”鸡西市检察院检察官李文歧说。

洗煤厂占用的农田将复耕

回顾自己第一次前往洗煤厂调查的情形,李文歧坦言,因四家洗煤厂已经全部关闭,且有些留守人员不配合,加之有的洗煤厂是多次易手,如何确定洗煤厂负责人成了办案面临的难题,后来是想到依据洗煤厂向村里支付的土地承包费“倒推”,才逐个确定了洗煤厂负责人。


通过多次实地调查,专案组干警注意到,四家洗煤厂可能存在占用耕地的问题,而县国土局经测量出具的四家洗煤厂占地情况说明也证实了这一点:四家洗煤厂无用地手续,共非法占地143.02亩,其中非耕地68.15亩,一般耕地2.99亩,基本农田71.88亩。
“国土局多年未予以监管,2016年虽对占用的农用地编写治理计划,但未对占用的农用地进行复耕治理。”基于此,检察机关于10月底给鸡东县国土资源局发去了检察建议,要求国土局加强监管,及时对被占用的农用地进行复耕。

“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达到一定数目的,还可能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我们已将相关线索移交给鸡东县公安局。”李文歧解释说,当时检察机关就四家洗煤厂存在的非法占地问题给国土资源局发了四份检察建议,主要是考虑到在可能涉及的刑事问题中,各厂的占地行为都是独立的,因此分别有针对性地制发了检察建议。
随后,鸡东县国土资源局对四家洗煤厂的用地情况进行立案调查。由于煤矿停产已久,现场处于无主状态,国土局下达了接受调查通知书(张贴)。“当事人没有来接受调查,且责令改正时间在冬季,自觉回复原貌的可能性很小。”2018年12月底,鸡东县国土资源局回复说,为使案件处理到位,已将涉事洗煤厂占地列入2019年土地整理规划,在施工季节到来前与土地权属单位签订相关协议,同时会积极争取资金,力争早日复垦完毕。目前,洗煤厂设施已全部拆除,复垦工作也将提上日程。
“鸡东县国土资源局永安所负责人庄某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造成了71.8亩的基本农田被非法占用,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涉嫌玩忽职守,我们在办案中发现问题后,依法移交了其涉嫌职务犯罪的线索。”姜东亮补充说。
不仅如此,针对四家洗煤厂存在的逃税行为,检察机关还给鸡东县税务局发去了检察建议。“四家洗煤厂大量使用工业用电,常年处在非法生产的状态,他们是无照生产经营,也没有如实申报交纳税款的情况。”李文歧表示,税务局具有税收征管监督管理职责,应该对四家洗煤厂进行税务稽查,保障国家税收秩序正常进行,避免国家税款流失。

税务局于2018年11月接到检察建议后,立刻派员进行实地巡查。“我们根据检察机关提供的洗煤厂用电量,继续找洗煤厂负责人核实情况,又结合洗煤厂的经营特点与规模,明确了涉税数据估算指标,最终估算出了四家洗煤厂的纳税数据,并开始着手催缴税款。”税务局方面回复说,税款现已全部缴纳完毕。同时,以检察建议为切入点,鸡东县政府还组织开展了全县范围内的小洗煤厂清理工作。
“被排入洗煤水后,水渠的水颜色发黑,现在已经变得比较清澈了。”站在曾经被污染的灌溉水渠旁,姜东亮告诉记者,远处的四家洗煤厂已全部被拆除,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对洗煤厂所占用的农用地进行复耕,对受污染的稻田的修复工作也正在有序进行,不久后这里将插满稻苗。
<hr>来源:正义网
文字:郭璐璐 王大伟 祝铭
摄影:钟心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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