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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城市群是国务院于2017年1月20日批复同意建设的国家级城市群,
规划覆盖范围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北海市、
钦州市、
防城港市、
玉林市、
崇左市,
广东省湛江市、
茂名市、
阳江市
海南省海口市、
儋州市、
东方市、
澄迈县、
临高县、
昌江县。
城市群规划陆域面积11.66万平方公里,海岸线4234公里,还包括相应海域。2015年末常住人口4141万人,地区生产总值16295亿元,分别占全国的3.01%和2.25%。根据规划,北部湾城市群的总体定位是:发挥地缘优势,挖掘区域特质,建设面向东盟、服务“三南”(西南中南华南)、宜居宜业的蓝色海湾城市群。
《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划》指出,北部湾城市群将强化南宁核心辐射带动,打造“一湾双轴、一核两极”的城市群框架:“一湾双轴”即以北海、湛江、海口等城市为支撑的环北部湾沿海地区,以北钦防和湛茂阳城镇发展轴;“一核两极”则是以南宁为核心城市,以海口和湛江为中心的两个增长极。
北部湾城市群背靠祖国大西南、毗邻粤港澳、面向东南亚,位于全国“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中沿海纵轴最南端,是我国沿海沿边开放的交汇地区,在我国与东盟开放合作的大格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
2017年1月20日,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划获得国务院批复同意。[1] 规划期为2017~2020年,展望到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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