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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映象网
近些年越来越多人说,
不是不想结婚,
实在是结不起婚。
彩礼、婚纱照、婚庆、酒席……
哪样不要钱?
钱包真的伤不起!
其中,
彩礼是个大头啊!
不过呢
最近,河南商丘出招啦!
如果彩礼超过10万元
超出10万元的部分全额返还
具体啥情况?
和映象君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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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亲纳征,即男方给付女方彩礼,是我国传承千年的结婚习俗。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不少地区彩礼数额水涨船高,彩礼名目不断翻新,在一些农村地区,彩礼攀比之风愈演愈烈。“天价彩礼”令不少家庭生活陷入拮据,一旦婚约解除,极易产生纠纷,引发社会矛盾。
近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了《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试行)》(下称《指引》),明确规定,返还彩礼时,对超出10万元的部分全额返还,10万元以内的部分按比例返还,有效遏制“天价彩礼”。
针对彩礼的返还比例,《指引》规定,彩礼返还数额应当结合彩礼的数额、男女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有无子女、过错程度、当地风俗和经济水平等因素综合认定。
针对彩礼的表现形式,《指引》规定彩礼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见面礼、聘礼、上车礼、下车礼、改口费及价值较大的首饰、电器、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等贵重财物。对于男女双方在交往过程中为表达感情、出于自愿所给付的小额财物及特殊意义的金钱等则不认定为彩礼。
“彩礼纠纷案我们法律上叫‘婚约财产纠纷’,在豫东地区这种案件是比较常见的,”河南京港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东升告诉记者,在许多案件中除了正常的婚约解除纠纷,还存在着一些专门打着结婚的幌子,以彩礼的名义恶意索要彩礼的,影响社会风气。
李东升律师认为,《指引》的出台主要有两方面意义,一是明确了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诉讼主体、生活困难的认定标准、举证责任的分配、彩礼返还的形式等,为两级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提供参考依据;另外也可以让打着彩礼幌子骗取钱财的一些人冒险成本提高,起到法律震慑作用,有效减少因彩礼问题引起的矛盾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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