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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十堰晚报
近期,十堰一名女网友
在网络曝光丈夫与奔驰女销售
的大尺度聊天记录
戏称这是“买车送销售”
今天(6月23日)
经当事人报警
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
东城开发区派出所调查取证证实
网上传播的“买奔驰车送销售”
是嫌疑人任某捏造的
近日,十堰女网友曝光了丈夫与一名奔驰女销售的大尺度聊天记录,事件迅速在网上传播,对当事人造成了非常大的影响。
6月17日,当事人廖某某前往东城开发区派出所报警称:抖音用户“46697”在网上散布捏造事实,对其本人及公司造成恶劣影响。
当天,东城开发区派出所受理该案,并以治安案件开始侦办。根据被侵害人报案依法受案、调查,涉案当事人任某对相关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包括利用网络平台购买抖音账号、伪造聊天记录、捏造E300车主信息等行为。
今天上午,东城开发区派出所两名民警前往十堰鹏贤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开展平安课堂宣讲活动,并向全体员工通报了这起网络谣言案件的侦办情况。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不信谣不传谣,不转发未经查实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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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 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侮辱或者诽谤罪的立案标准:1.同一诽谤信息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2.造成被害人或 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3.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等其他严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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