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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净化全区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和提供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非法社会组织的类型
1、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
2、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
3、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组织。
尚在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要立即停止活动,主动到民政部门注销解散。继续开展活动的,一经发现,民政部门坚决依法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查验非法社会组织的方法
1、联系当地民政部门,查询其注册登记的情况;
2、查看是否有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社会组织登记证书;
3、通过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网站“中国社会组织网”(网址:http://www.chinanpo.gov.cn/index.html)点击“全国社会组织信息查询”进行查询;或者关注官方微信“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公众号,点击“我要查询”进行查询。
三、注意事项
1、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加入某个社会组织或与其合作时,应当先查验该组织是否具备合法身份,以免上当受骗;
2、各类媒体在对社会组织进行宣传报道时,要按有关规定,主动查验其身份是否合法;
3、各类会议场所在承办社会组织举办的会议论坛等活动时,主动查验其身份是否合法;
4、有影响力的知名人士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在受邀出席社会组织活动时,事先查验其身份是否合法,杜绝为非法社会组织站台。
四、举报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向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所在地民政部门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以取缔。对提供线索的单位和个人,我们将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及邮箱:0719-7206826;362063236@qq.com.
十堰市郧阳区民政局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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