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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通报查处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
5月9日,十堰市公安局郧阳区公安分局大柳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走访时,得知左溪寺村村民王某家中可能藏匿有枪支,立即展开调查。
民警对王某进行询问时,王某主动承认家中私藏有“绊枪”,并将两支“绊枪”取出交给民警。民警经过进一步检查,未在其家中找到其它枪支、弹药等违禁品。随后,民警对两支“绊枪”进行登记、扣押,并进一步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实,王某私藏的两支“绊枪”是他去世多年的父亲生前所持有。2019年,王某在自家老房子中发现后,便当成“古董”收藏。
5月底,经十堰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上述两支“绊枪”依靠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系非制式火药枪,认定为枪支。6月上旬,经郧阳警方依法裁决,王某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什么是“绊枪”
据大柳派出所教导员杨清介绍,“绊枪”是一种使用自制火药装填铁质弹丸,通过设置机关,触碰后进行击发的自制枪支。上世纪有少数农民用于狩猎,目前比较少见。
长安哥提醒
私藏枪支可能涉嫌违法
市民如发现有“绊枪”、土枪、
铅弹枪、气枪等枪支
请立即报警
来源/十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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