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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撰虚假身份信息
或冒充已死亡亲人
骗取养老金10余年
累计非法获利95.9万元
因涉嫌诈骗罪
6月22日
郧阳区4名嫌疑人
被十堰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其中年龄最大者80岁
今年4月份以来,十堰市公安局郧阳区公安分局民警在与郧阳区人社局进行沟通时,相继获取魏某甲、魏某乙、陈某、秦某甲等人杜撰虚假身份骗取社会保险待遇、领取养老保险金的线索。
经走访调查,民警最终查实上述4人的违法犯罪证据。
2010年,时年40岁的犯罪嫌疑人魏某甲与其39岁妹妹魏某乙,在政府工作人员王某某(已判刑)帮助下。根据出具的虚假证明将自己年龄改大,成功办理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并分别于次年6月、8月办理退休手续,开始领取养老金。
2021年,郧阳区人社局核查发现异常后,发布清退公告,当年12月,魏某甲主动全部退回违法领取的17万余元养老金。今年5月初,民警介入调查后,敦促魏某乙将违法领取的17.3万余元养老金全部退回。
2011年9月,时年69岁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在丈夫周某某去世后,找到同乡村民田某冒充周某某,继续领取周某某养老金,至2022年案发,累计违法领取36.8万余元养老金。
2008年,犯罪嫌疑人秦某甲同其弟弟秦某乙(已死亡),采取杜撰虚假身份办理假退休,骗取社会保险待遇,领取养老保险金24.8万元。
目前,上述4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郧阳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时,经警方敦促,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秦某甲已分别将违法所得的36.8万余元、24.8万元全部退回至郧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银行账户。
民警提醒
伪造身份信息、特殊工种证明、人事档案、用工关系等资料骗取养老保险待遇,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切勿以身试法。
(十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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