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原创稿
近日,有网友爆料称,有用户在B站(哔哩哔哩弹幕网)上传疑似专门破解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摄像头后获得的监控视频,视频下的评论十分不堪。B站随即发布处理公告,封禁相关账号,报备主管部门。
此次事件平台能够及时处理值得肯定。但,关于视频来源的追查应尽快有一个结果。这是否是“冰山一角”?更多被安装在公共场所乃至家庭里的监控头会不会被别有用心者觊觎,难免成为公众关切。简言之,监控设备不能沦为“偷窥神器”!
作为一种重要的安防手段,公共场所的视频监控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群众安全、预防打击犯罪等方面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但从另一个角度,其本身的安全性也要予以高度重视。尤其是,随着视频监控进入数字化、网络化时代,数据传输、联网查看的便利性得以极大提升,但包括“黑客”在内的威胁隐患,也影响着数字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转。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加速普及应用,视频监控所蕴含的信息量更丰富,系统本身面临的安防态势也更严峻。
这之中,一些争议要被厘清。其中,一个典型问题是“个人在公共场所是否具有隐私”。必须指出,公共场所与个人隐私并不矛盾,公共场所也存在私人空间。比如,试衣间、公共厕所等肯定涉及个人隐私。身处单位、学校、医院、商场等,人们同样有“不方便”被他人“看”的时候。用专业人士的话说,只要当事人相信其活动不在公众视野中,有对隐私不被侵犯的合理预期,其隐私权益就不能被无视和侵犯。
正因如此,法律对视频监控有着明确要求。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应当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显然,图像采集有着严格的法律规范,“个人图像、身份识别信息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不得用于其他目的”,视频监控影像更不能被无关者“窥探”。
但不得不说,一些网络视频监控系统还存在“重建设、重应用、轻安全”的倾向,导致系统安全性不强、管理有漏洞、弱口令、易被入侵和控制。另一方面,视频监控设备更多进入家庭,甚至连扫地机器人、智能电视等也配备了摄像头,而这些智能家居设备在安全防护上是否过关,却要打上问号。国家质检总局曾抽查40批次智能摄像头产品,其中有32批次样品存在安全隐患。一旦智能摄像头被恶意控制,“用户的生活可能被24小时直播”,这绝非危言耸听!
值得一提的是,现实社会中确实存在相关的“黑产”链条。一端是,有人利用技术漏洞或通过软件破解,“黑”进了视频监控系统或个人用户的账号,从而非法远程控制他人摄像头,获取公共场所乃至个人家庭中的视频信息;另一端是,有一些心理不健康的人,存在窥探他人隐私的“癖好”,与前者“一拍即合”,遭盗窃泄露的监控视频则沦为不法交易的“筹码”。毫不夸张地说,这一涉嫌犯罪的“黑产”会威胁到许多人的隐私安全,社会决不能容忍视频监控系统被用于非法用途。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许多地方相继出台关于公共视频监控方面的管理办法,对图像信息采集、传输、存储、管理等都做出了具体规范。有规范只是第一步,切实贯彻执行才是重点,地方管理部门要做好监督审查工作。同时,社会也呼吁加紧制定更高层面的专项规范。
同时,保障视频监控联网的安全性,要运用更新的、更严格的技术标准,进一步提升监控系统的安全等级。视频监控设备的制造商也要严格依照有关标准生产,通过软件更新等方式及时堵塞可能存在的系统漏洞。
个人用户也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摄像头,切忌使用默认的、简单的密码,并定期更改口令,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务必及时关闭监控设备并报警。
针对涉嫌犯罪的“黑产”,执法机关更当加大打击力度。在已有案例中,当事人因犯非法控制计算机系统罪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刑并处罚金。以案说法,方能以儆效尤。警方“扫黑除恶”的雷霆决心,绝不容挑战。
全力弥补潜在的“短板”,进一步筑牢公共安全的防线,让广大群众享受更多数字时代的红利,是时代的必然要求,也是平安中国建设的应有之义。
声明:以上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123@shiyan.com)删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