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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气温较高,机动车自燃的情况时有发生。日前,记者从市消防救援支队获悉,入夏以来,我市已发生8起车辆自燃事故,电气线路故障、轮胎过热都是导致车辆起火的常见原因。消防部门提醒,广大车主要定期检查车况,车上也要常备灭火器。
7月10日,茅箭区消防救援大队防火监督员在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一辆越野车停在浙江路和昌三期路段,车头不断冒出白烟。危急时刻,防火监督员立即提着灭火器迅速赶往进行处置。因为发现及时,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同一天,郧阳区青曲镇往大柳方向,一辆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自燃。大火扑灭后,车内基本烧毁,经消防部门初步判断,车辆自燃为油路老化引起。
据统计,入夏以来,我市消防部门共接到车辆自燃警情8起。未按时保养、线路老化短路、车内易燃物自燃等是造成车辆起火的高发原因。此外,夏季路面温度较高,车辆长时间行驶导致轮胎起火,车辆附着枯草引起火灾等情况也时有发生。
消防部门介绍,夏季在阳光直晒的情况下,车内的温度可以上升到70摄氏度,车主平时不要将打火机、香水、老花镜、罐装喷雾这一类的物品放在车内,尤其不要放在太阳直晒的仪表台上面,谨防车辆自燃起火。
“车辆行驶过程中,车主如果看到车头冒烟,或在车内闻到汽油味、焦糊味等异味就要警觉了。车头冒烟或者闻到异味很可能意味着车辆即将起火,这时应该迅速将车停靠在安全位置熄火,下车查明原因,待排除隐患后再继续行驶。”消防员介绍。
消防部门提醒,广大车主平时要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车上常备灭火器,有备无患。(十堰晚报秦楚网全媒体 文、图/记者 徐国文 特约记者 何俊懿 吴昕育 何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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