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文 《法人》全媒体记者 彭飞
一家叫“简单搜索”的网站,因模仿百度网站及百度推出的“简单搜索”APP,而被百度起诉构成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该案引发业界广泛关注。
近日,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定被告陈某使用baidu.mx域名的行为侵犯原告百度公司的“baidu”和“百度”商标权,擅自使用“简单搜索”App名称和网页主体部分导致公众混淆误认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陈某赔偿经济损失80万元,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2017年7月,百度公司开发并上线了“简单搜索”APP,该搜索APP内容完全没有广告,以简洁的视觉体验,简单的操作交互,以及依靠语音搜索、图像识别、语音直达、多轮对话、语音播报等多种新一代搜索功能吸引了大量用户。
百度公司诉称,2019年2月19日,被告陈某申请注册了baidu.mx域名,并搭建了“简单搜索”网站(下称涉案网站),主要向用户提供搜索服务。此后,甚至有网络媒体误认为涉案网站是百度公司推出的网页版简单搜索(www.baidu.mx),并做出了误导性报道;且涉案网站含有广告内容,与百度公司简单搜索APP产品不符,严重损害了百度公司商誉及简单搜索产品声誉。
▲左侧为涉案网站截图,右侧为百度开发的APP
▲部分网络媒体针对网页版“简单搜索”的报道
百度公司发现,涉案网站页面标识部分与百度公司官网https://www.baidu.com/ 高度近似,涉案网站右上方的搜索栏目与百度公司官网右上方的搜索栏目也高度近似。此外,涉案网站非法获取百度公司官网的搜索结果作为自己的搜索结果,如涉案网站“相关搜索”“实时网路热搜榜”中显示的内容与百度公司官网中对应内容在内容、排版、位置均接近于相同。
针对涉案网站的涉嫌侵权情况,百度公司当即向域名服务商发起投诉,该网站于2019年3月25日被关停,但被告陈某很快更换了新服务商,再次上线“简搜”网站,并将域名出售。
2019年4月,百度公司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提出仲裁请求。WIPO于2019年6月9日作出《域名仲裁裁决书》,裁决将baidu.mx域名移交百度公司。在申请域名仲裁的同时,百度公司以陈某侵犯商标权及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向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侵权诉讼,索赔100万元。
被告陈某向法院提交答辩状称,原告所述涉嫌侵权行为并非其本人所为,其并不知情,且不具备建设搜索引擎的技术能力。
9月14日,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根据涉案域名所对应的邮箱、手机号、身份信息,以及baidu.mx域名的DNS解析结果均可以确定陈某为该案的适格被告。涉案域名baidu. mx与百度公司拥有商标权的第5916520号“baidu” 商标构成相同,与第1579950号“百度”商标构成近似,且涉案域名使用领域与百度公司的商标核准使用服务类别相同,足以导致互联网相关公众对二者产生混淆。
据此,法院认定涉案域名baidu. mx侵犯了百度公司的商标权,应承担商标侵权责任。陈某注册baidu. mx域名,且在该域名基础上搭建“简单搜索”“简搜”等搜索网站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判定被告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判令陈某赔偿百度公司经济损失80万元,并在《法治日报》刊登道歉声明、消除影响。
|编审:崔晓林 |统筹:王茜
|责编:谢昱航 |版式:姚瑶
声明:以上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123@shiyan.com)删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