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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院青年 (myqn1938)第204期推送|
实习编辑|青年媒体中心 董圣洁
责任编辑|青年媒体中心 李碗容
内容来源|湖北民族学院学生会公寓部
本期图片|网络
投稿合作|3343863224@qq.com
本期审核|YLL
寝室是同学们在大学生活、学习的重要场所,同样也是安全事故的“重灾区”。
不规范的物品使用、不合理的生活习惯等因素都会引发极大的安全问题。
美丽的民院曾经也因为一些同学物品使用不当而发生多起火灾。
因此,寝室生活除了小强,还要拒绝这些物品。今天,民小青就给大家科普一下寝室生活中的违禁物品,大家一定要仔细阅读哦~
1
明火类
酒精灯
酒精炉
煤气炉
(可产生明火类物品)
2
易燃易爆类
←
汽油
烟花爆竹
→
←
液化气
酒精
→
(易燃易爆类物品)
3
发热电器类
热得快
电热杯
烘鞋器
取暖器
电吹风(功率大于1200W)
电水壶
电磁炉
紫砂锅
卷发棒
直发板
电饭煲
电热毯
电炉
电熨斗
取暖器
蒸脸器
烘甲器
胶枪
咖啡机
蒸蛋器
暖脚器
(发热类电器)
4
其他违禁物品
管制刀具
菜刀
各类炒锅
麻将
洗衣机
电冰箱
(危险违禁物品)
关于对违禁物品的处理问题
1.对于卷发棒、直发板、吹风机(功率大于1200W)、电熨斗、暖脚器依旧定义为违禁物品与大功率电器,在检查过程中若经发现,不上缴,提醒寝室成员收起不再使用。
2.对于洗衣机、电冰箱在检查过程中若发现,应直接上报给学生科做统一处理。
3.对于其他违禁物品,各院在检查中一经发现,将物品收缴,并做好相应记录和保管工作。
你的寝室有上述违禁物品吗?
没有的话请大家日后避开“雷区”
如果有的话请尽快处理掉哦!
【往期精选】
除了拒绝小强,还要拒绝违禁物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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