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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城事] 漳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 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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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22-8-3 11:47: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漳州新闻网讯(记者黄妍婷)10月26日,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汉夫,副主任李珊珊、黄双庆、黄舜斌、陈福州、张镇城,秘书长郑江旗及委员出席会议。副市长兰万安,市法院、市检察院领导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同级审”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整改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战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漳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若干规定(草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区内河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听取和审议市公安消防支队关于开展争创“人民满意消防支队”活动情况的报告,授予市公安消防支队2015一2016年度“人民满意消防支队”荣誉称号;听取和审议市司法局关于我市“六五”普法工作情况及“七五”普法工作安排意见的报告,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审议通过《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漳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市人大十六届一次会议将于2017年1月上旬在芗城召开。

会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任命沈永祥为市财政局局长;任命黄秀强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鉴于洪清同志工作岗位变动,接受其辞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因工作需要,决定黄秀强代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并报省人民检察院和省人大常委会备案;鉴于吴两同同志已到退休年龄,免去其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职务,接受其辞去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会议还补选了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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