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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医保系统上半年圆满完成医保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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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4 05:3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半年,十堰市医疗保障统计工作按照省医保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医疗保障统计调查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深”,“严”、“细”,“实”高标准要求,高质量推进,圆满完成医保统计工作任务,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理论学习“深”,政治站位“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政治高度,全面系统加强统计法规制度理论学习,切实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推进工作的新动能。
十堰市医保局组织市、县(区)统计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实施条例》、国家《医疗保障统计调查制度》、传达学习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防范和惩治医疗保障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统计生态,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坚决维护统计工作权威,确保中央、省、市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在医疗保障统计工作中落地见效。
谋划联动“早”,构建同心“圆”
医疗保险统计报表覆盖业务范围广、牵涉业务环节全、数据指标多、专业政策强。为促进统计工作按时间进度顺利进行,市医保局统计工作人员提前进入战时状态,以上率下,一体推动。结合工作实际早计划、早安排、早督办,详细绘好"施工图"、划定"时间表"、立下"军令状",充分发挥“参谋部”、“作战部”、“指挥部”作用。
从打基础固根本利长远出发,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参照国家《医疗保障统计调查制度》,拟定《十堰市医疗保障统计报表报送制度》,梳理医疗保障统计报表目录共计三十四张、完善《十堰市医疗保障统计报表考核办法》。以上制度、目录、办法在全市医疗保障统计群传达学习,层层传导压力,释放制度活力,催生内生动力,形成强大合力。通过谋划推动、制度促动、上下联动、考核激动,确保全市医保统计工作人员心中有制度、执行有尺度、推动有速度,落实有力度。
实践操作“细”,数据填报“准”
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后,医保统计报表大部分数据可在系统上提取运用,但仍有部分报表数据,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情况表、职工和居民异地就医费用表中人次、费用及多张报表补充资料数据提取不全不实。
针对以上突出问题,一是加强数据采集,统计人员与业务经办部门进行有效沟通,结合政策执行情况,畅通数据采集渠道,提高数据采集效率。二是加强报表审核,审核半年报表250余张,反馈问题数据30余条并限时纠正。三是加强指标分析,通过参保人数、缴费基数、缴费费率、征缴金额等指标分析基金收入增长原因;通过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药店购药、住院总费用支出等指标分析基金支出增长原因;通过不同级次医疗机构住院人次、次均住院费用、住院床日、床日费、统筹支付比、政策范围内报销比等指标分析基金运行质效;通过住院病种、药品费、诊疗项目、服务设施费用等指标分析支出类别合规合理性。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贯穿于数据采集、筛查、填报、审核、汇总、上报、分析等每一个业务环节,确保统计数据指标真实完整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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