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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官方网站7月14日发布《关于近期临汾市发生两起洗(选)煤厂安全生产事故的通报》。
通报显示,近期,山西省临汾市发生了两起洗(选)煤厂安全生产事故。6月27日,临汾市尧都区迎旭阳洗煤贸易公司发生一起1人高处坠落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7月4日,山西焦煤霍州煤电三交河煤矿洗煤厂901排矸皮带发生着火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原因初步判断为中央空调冷却塔电机着火引燃皮带。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及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要求:
一、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各市应急管理局、各洗(选)煤厂及配煤型煤加工企业(以下简称“洗(选)煤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具体要求,坚持“两个至上”,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充分认识洗(选)煤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全面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守住责任,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以保安全、护稳定的实际成效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
二、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监督管理
临汾市应急管理局要按照《关于全省洗(选)煤厂及配煤型煤加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晋应急发〔2022〕25号)的要求,立即责令辖区内所有未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洗(选)煤企业进行停产整顿,待取得标准化等级后方可组织生产。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各洗(选)煤企业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抓安全不放松,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将一律停产整顿、取消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整顿结束后,重新申请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经市(县)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复产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三、深入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各洗(选)煤企业要开展一次全系统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对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切实对标对表检查,真正做到查漏补缺。排查时,要重点突出排查高空作业是否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各类运输设备是否具有合格标志、周围存在易燃易爆或容易发热的物品、按照规定配备了防灭火设备等方面。同时,今年入夏以来高温天气多,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正确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加大对机电设备、电器线路的检查频次,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各主体企业要针对所属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企业,一律严格处罚。
四、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
受疫情影响,我省洗(选)煤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进展缓慢,各市均未按照要求在6月30日前完成,仍有个别市至今还未开展此项工作。针对此情况,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疫情防控政策及辖区内洗(选)煤企业实际,进行一次摸底,根据摸底情况,列出计划,切实督促企业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不断促进洗(选)煤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栏目主编:秦红 文字编辑:宋彦霖 题图来源:IC photo 图片编辑:邵竞
来源:作者: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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