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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荆楚网
19日,十堰市张湾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最新通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常态化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8月18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5号)要求,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加强全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8月19日零时解除张湾区车城路街道、红卫街道、汉江路街道、花果街道、工业新区临时性管控措施。
二、切实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各乡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以小区、村组、楼栋为单位,继续规范落实阳光栖谷小区、宜家天成小区2栋、曾家村王湾路85号楼栋等重点风险点位的管控,并适时调整。
三、严格核酸结果查验。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优化设置核酸检测点,方便市民检测。市民出入小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商超、酒店、影院等公共区域和“十小场所”,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主动扫码亮码、测温、戴口罩。相关单位须严格落实查验。
四、强化四方责任,提升防控实效。增强市民防护意识,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强来堰返堰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加强对来自中高风险区的车辆、货物管理。
五、全面开展无疫情创建活动。倡导社会各界参与无疫情单位、无疫情学校、无疫情商场、无疫情社区(村)、小区、楼栋等创建活动,共同缔造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
张湾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8月19日
同日,张湾区发布通知:今起,逐步有序开放。
张湾区关于逐步有序开放经营场所的
通知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要,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从8月19日起,对辖区内不在重点管控区的部分经营场所实施有序开放。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开放范围
1.8月19日起允许开放的经营场所:商场超市、果蔬便利店、宾馆酒店、母婴用品店、餐饮店(暂不堂食)、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店、理发店、加油站、汽车4S店、洗车店、修车店、物流快递网点、水电气暖服务网点、通信营业厅网点等与居民生活相关的经营场所。
2.8月20日起允许开放的经营场所:农贸市场、农资市场、诊所(含门诊部、医务室)、书店、文具店和服装、百货、五金、家电等经营场所,开放时间将视情况进行调整。
3.暂不开放的经营场所:烧烤夜市、影剧院、A级景区、星级民宿、社培机构、图书馆、体育馆、棋牌室、网吧、酒吧、KTV、游戏厅、电竞室、台球室、彩票店、健身房、游泳馆、洗浴、足浴足疗、美容机构、按摩店等,具体开放时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二、相关要求
1.各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必须规范消杀后再营业,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疫情防控,在入口显眼位置张贴“场所码”,对顾客实施戴口罩、“一米线”、“一扫两核一测”防控措施。重点要督促戴口罩,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防止人员扎堆聚集。
2.所有从业人员返岗前必需持有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返岗后继续按照重点人员核酸检测频次要求,落实好员工健康管理。
3.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有关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明察暗访,对达不到防疫标准和要求的经营单位给予约谈、整改直至关停。
张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张湾区公安分局
张湾区科技经信局
张湾区交通运输局
张湾区农业农村局
张湾区商务局
张湾区文化旅游局
张湾区卫生健康局
张湾区城管执法局
2022年8月19日
2022年8月18日
十堰市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2022年8月18日0-24时,十堰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0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4例(均在集中隔离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发现,为张湾区报告),新增疑似病例0例,新增死亡病例0例,当日出院病例0例,当日解除无症状感染者医学观察0例。
截至8月18日24时,全市现有确诊病例1例(张湾区1例,为轻型),尚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43例(郧阳区21例、张湾区19例、茅箭区 1例、丹江口市1例、武当山特区1例)。
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
十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8月19日
来源:十堰发布、十堰晚报、秦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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