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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12月13日,湖北省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2年第15期)。
据公告,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二十三类食品共361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58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丹江口人民广场店销售的泡椒金针菇,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验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十堰市新合作商贸有限公司白浪东城店销售的糍粑,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验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十堰经济开发区张立面馆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验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 丹江口市和十堰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本次检验项目 .doc
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合格).xls
食品安全抽检信息(不合格)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所在辖区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
/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成都市蜀望罐头食品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韩场镇五合村 | 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丹江口人民广场店 | 十堰市丹江口市 | 泡椒金针菇 | 散装称重 | 2022-07-20 |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0.0653 g/kg ║不得使用 | 蔬菜制品 | 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 | 2 | / | / | 十堰市新合作商贸有限公司白浪东城店 |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 | 糍粑 | 散装称重 | 2022-10-17 |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0.514 g/kg ║不得使用 | 粮食加工品 | 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 | 3 | / | / | 十堰经济开发区张立面馆 | 十堰经济开发区 | 油条 | 散装称重 | 2022-10-20 |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312 mg/kg ║≤100 mg/kg | 餐饮食品 | 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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