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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眼睛!7名男女在十堰干这事,衣衫不整...当场被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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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4 09:27: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正所谓“饱暖思淫欲”

现在生活条件变好了

有些人不满足于平淡的生活

开始寻求“刺激”

最近

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朝阳路派出所

在对辖区各娱乐场所例行检查和日常巡逻中

发现!

尽然还有人在十堰干这事!

        3月16日晚8点左右,朝阳路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某小树林附近民房巡逻时,发现该处有卖淫嫖娼迹象,只见一对年龄悬殊,衣着凌乱的男女见到民警时神情慌张不敢与民警对视,这引起了民警怀疑。

        面对民警盘查两人支支吾吾,一会儿说是姐弟一会儿又说是男女朋友。民警检查两人身份证发现,女子叫陈某,40岁,十堰本地人,男子叫王某,50岁,襄阳市人。当民警进一步询问两人关系时,两人难以自圆其说。民警遂将两人传唤到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处理。

        经了解,3月16日晚,两人在小树林相遇,陈某主动与王某搭讪,原本素不相识的两人很快打得火热并谈好价钱在小树林附近民房内卖淫嫖娼。

        目前,陈某、王某因涉嫌卖淫嫖娼,分别被依法行政拘留十一日。

        3月16日晚11时许,朝阳路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娱乐场所例行检查时,在某康体中心包房内发现异常。

        在一个包间里查获两名衣衫不整、神色慌张、形迹可疑的男女。经过连夜的询问和调查,确认这两名男女采取“打擦边球”的方式,实施了卖淫嫖娼行为。

        经了解,女子谢某通过康体中心负责人郭某、何某、刘某的介绍,以“套餐”价格采取特殊的方式,和嫖客余某实施了卖淫嫖娼的行为。

        目前,谢某和余某因涉嫌卖淫嫖娼被处以罚款三百元的处罚,康体中心负责人郭某、何某、刘某因涉嫌容留、介绍卖淫被分别处以行政拘留三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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