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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的房产证就是现在的不动产权证,相信大家都不陌生,非常地“招人喜欢”[呲牙]。不过,七十年前的房产证,你见过吗?
今天,就有网友就给小编展示了一张非常有价值的“土地房产所有证”(下称房产证),它的历史比你我的年龄都要大,签发时间为1953年的4月1日,距今不到2个月就满70年了!
从图上可以看到,这张“土地房产所有证”纸张略微泛黄,但是字迹非常清晰,从签发时间、签发人、房屋位置等都一一写明。内容中还详细标明了地基的坐落地点、房屋栋间数、以及四至边界,左上角盖有“郧西县人民政府”红章。
这张“房产证”也是那个年代中房屋买卖交易的有效证明文件。
当小编看到这张泛黄的土地房产证,就产生一种感觉,对比以前的生活和居住环境,人们也从几十年前只对物质有所需求,而今已经转向对美好事物的追求。在这变化的过程中,房产证的演变史也可以作为我们生活变化的参照。
房产证的变革史
据说,在明清时期不动产买卖的主要凭证被称作红契、白契。到了民国,随着不动产登记的开始,各类不动产权证才开始出现。而新中国成立之后,随着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开展,不动产权证才算真正进入我们的生活。
1987年10月,中国统一式样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正式发布。
2015年3月1日《不动产权证书》正式施行,它是国土资源部制定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国土资源部制定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不动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正式启用。
房地产的变化 不仅是房产证
在这几十年楼市的变化过程中,改变的不仅仅是房产证。比如近年来:
十堰市新建住宅工程全面落实“一书两证” (《住宅质量合格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还有《关于调整城区商品房预售形象进度标准的通知》政策的继续延续。对比新政之前的商品房预售形象进度标准的规定,不仅提高了新建商品房预售门槛,同时也是在保证购房者基本权益!
以及在土地方面,十堰调整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比例。新出让土地的竞买保证金比例调整为不低于土地出让起始价的30%。土地受让人在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不低于50%的土地出让价款,余款按合同约定支付,但预售前须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诸如此类的变化是多方面的,而这些变化无一不是在证明,一方面房地产系统不断的逐步完善,让购房者更加有保障,另一方面我们的居住也正从住有所居往住有宜居上发展。
产权有年限 到期怎么办?
我们在买房后,便会获得房屋产权,并且在最新的不动产权证上,都有明确标注了产权期限。面对产权期限的时候,相信很多人都有疑问:当产权到期后,房子到底该归谁所有?
房屋所有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根据物权法其年限是永 久的。不过建房所占的土地则是有期限的,目前居住用地使用期限为70年。
那么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土地及建筑物如何处理?其中《民法典》对于房屋产权问题作了明文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自动续期不是问题,问题是“自动续期”之时,到底是免费续期,还是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对此,民法典提出: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也就是说视具体情况而定,可以缴纳,也或者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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