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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张湾:让非法狩猎者成为环境修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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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23-3-29 16:06: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挥锹培土、挖窝栽树、浇水保墒……”这一画面来自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黄龙镇的一处山地,3名被判处非法狩猎罪后不起诉人栽下了100株桂花树,用实际行动来修复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

事情的原委还要从去年说起。去年9月,3名农民为防止野猪对菜园和庄稼的践踏,私自在地里放置捕兽夹,各捕获了一头野猪,后将其宰杀。经有关部门鉴定,被猎捕的野猪属于国家保护的“三有”陆生野生动物。

从行为来看,3名嫌疑人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猎捕野生动物,违反了狩猎法规,已经构成非法狩猎罪。但承办检察官认真审查后认为,3名嫌疑人平均年龄63岁,年事已高,况且猎捕野猪的初衷是保护庄稼免受祸害,并非为了食用或牟利,且到案后认罪认罚态度较好,犯罪情节相对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最终,经张湾区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听取人民监督员和相关行政部门意见建议后,决定对两起非法狩猎案的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鉴于此案反映出了村民法律意识淡薄,对猎捕野猪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因此,承办检察官耐心释法说理,令3人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后3人自愿通过补植复绿的方式弥补生态损失,表达自己认罪悔罪的决心。

3月10日,在张湾区检察院和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下,3人在指定的区域内,参加义务植树劳动,完成补植复绿工作。

“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非法狩猎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希望大家都能从我做起,保护野生动物生态资源……”随后,3人跟随检察官们一起,到村民“家门口”宣传禁捕禁猎的法律知识,并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

“通过替代性修复,对非法狩猎者进行法治教育,最大程度实现了办理一个生态案件、恢复一片生态、教育一方群众的效果,检察机关这种创新做法值得推广。”人民监督员任群群说。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朝晖表示,非法狩猎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会对生物多样性和一方生态平衡造成破坏。近年来,农村非法狩猎、非法捕捞案件屡屡发生,反映出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生态保护意识缺失。为实现惩罚与教育并重的效果,张湾区检察院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构建“专业化监督+替代性修复+社会化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让非法狩猎者成为环境修复者,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用实际行动践行生态文明。

作者:鲍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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