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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菲四月
一串串洁白的槐花缀满树枝
空气中都弥漫着淡淡的清香
往期资料图
但这沁人心脾的槐花香
也招来一些人的觊觎
他们攀树折枝
甚至挥刀砍树
往期资料图
近日
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十堰市林业局联合倡议
呼吁大家自觉爱护树木
禁止野蛮采摘槐花
进入4月,十堰城区槐树即将开花,满山的槐花将成为城区路旁、山头独特的风景,定格春天的美丽。但此时却有人惦记这春天的馈赠,也就是为这口清香,城区山头林间的槐树却遭了殃,折断槐树枝、砍断树干采摘槐花的现象时有发生,美丽的春色被摧残得目不忍视。
《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指出“在市、县(市、区)建成区内,不得毁绿种菜,不得折树枝、摘花果”,《条例》第四十九条对违反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由经营管理者、物业管理人或者居(村)民委员会予以劝阻、制止;违法行为人不听劝阻或者已造成损害的,由城市管理执法或者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职责责令恢复原状,并视情节轻重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十堰市是全国文明城市,为取得这一桂冠,全市人民全力以赴经历了三十余年不懈努力,党的二十大以来,按照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山水车城、宜居十堰”目标定位,市委、委市政府对绿化美化市容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爱护绿色、保护绿色关乎城市文明和城市形象。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十堰市林业局联合倡议:请全体市民朋友,自觉爱护树木,禁止野蛮采摘槐花,抵制破坏城市绿化的不文明行为,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此类违法行为,争做绿色环境、大美十堰的践行者、守护者!
市城管执法委(市风景园林管理处)举报电话:8690926;
市林业局(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举报电话:8679462。
[做鬼脸]
“辣手摧花”
损伤的是树木
丢掉的是文明
槐花虽香
还请手下留情
来源:十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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