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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宝丰镇一酒店因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被竹山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实施临时查封。
竹山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检查过程中,发现该酒店二层、三层疏散内走道超过20米未设置排烟设施;未设置封闭楼梯间;建筑总面积 5000平方米,超过3000平方米,未设置联动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封闭楼梯间在首层不能直通室外,未设置扩大封闭楼梯间;日常巡查检查情况落实不到位,未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查封过程中,大队监督员按照法定程序向单位负责人告知了临时查封的理由、依据及权利和义务,同时对该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下达了《临时查封决定书》,要求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问题,立即开展隐患整改工作,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该负责人表示对县消防救援大队作出的临时查封决定无异议,并会加强学习消防法律法规,积极配合,迅速开展整改。
消防提醒:消防安全问题关乎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广大群众应积极应对安全隐患问题并进行自查和整改。如果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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