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堰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名产业项目运营经理,现公告如下。
一、 岗位职责
项目运营经理主要从事乡村会展及文旅等项目的策划、设计、运营管理。
二、 任职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全面落实集团经营决策和产业布局;
(二)熟悉文化产业经济政策,遵纪守法,廉洁从业,没有违规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三)熟悉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担任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三年以上,具有直接从事企业管理或项目运营的实战经验,熟悉乡村会展及文旅项目的策划、设计、运营管理,所管理的企业或运营的项目经济效益好,盈利无亏损;
(四)职业素养良好,事业心强,勇于担当,开拓创新,勤勉尽责,团结合作,作风扎实,职业信誉良好;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承受较强的工作压力;
(六)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学历、学位、任职经历、任职年限等资格条件的时间截止到2023年1月1日。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解除聘任合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纪律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与广电集团企业有回避情形的;
6、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5月12日上午9:00至5月17日下午17:30。
(二)报名方式
邮件报名,请下载《十堰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选聘项目运营经理报名登记表》,准确、完整、规范填写个人简历,连同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扫描件打包,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46956642@qq.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应聘岗位”,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719-8617121。工作人员收到邮件后,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符合条件人员,不符合条件人员不另行通知。
四、面试面谈
由面试面谈小组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行为风险、岗位匹配、产业项目运营思路等进行测试。面试面谈合格分数线为70分(按百分制计算),低于70分的不予体检和考察。面试面谈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测评情况,在面试面谈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按照应聘人员面试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在符合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的比例,按实有人数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的,综合面试面谈、岗位匹配度等情况,按照招聘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时,考察对象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给考察组进行资格复审。
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本人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可根据综合测评情况决定递补人员。如果确无合适人选的,可以空缺。
六、公示
拟聘人选在十堰广电客户端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任的,办理项目运营经理聘任手续。
七、办理聘任手续
由十堰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与聘任人员签订试用协议,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十堰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与其签订产业项目运营经理聘任合同,聘期3年(含试用期6个月)。入职的聘任人选须在入职前辞去原单位所任职务,解除劳动关系。
八、薪酬待遇
薪酬实行协议年薪制,根据聘任产业项目运营经理岗位职责、经营目标、同类行业薪酬水平等情况,由集团与聘任人员协商确定薪酬水平,聘期薪酬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等,根据考核结果兑现薪酬待遇。
九、考核规定
(一)试用期考核:自签订试用协议之日起,6个月内为试用期。试用期间月薪1万元,考核目标是:完成产业经营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组建经营团队,完成经营项目合同签订,实施经营项目3个及以上,上交利润50万元。在试用期内不能完成目标任务的不予签订聘任合同。
(二)经营业绩考核
自2024年1月起实行经营目标考核,完成经营目标兑现基本年薪,超额完成经营目标的,实行梯次绩效奖励。具体标准面议。
在任期内出现重大失误、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回部分已支付绩效年薪,并止付所有未支付的部分。
十、退出规定
聘任人员在聘期存在以下情形,将依法解除聘任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工作岗位录用条件的;
2、考核期内不能实现经营目标任务的;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聘任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出现法律、法规或其他制度规定应该退出情况的。
十一、其他规定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提供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要求参加招聘各环节工作,视作放弃资格。
(三)产业项目经理在聘任期间,未经集团同意不得在集团公司以外的企业兼任其他职务。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市纪委驻宣传部纪检组和十堰广播电视台机关纪委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719—8616351。
附件:
2023年十堰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招聘职位表.xlsx
2023年十堰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招聘报名登记表.xls
十堰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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