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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十堰晚报
累计6万多条公民车辆档案信息,一方敢卖,另一方也敢买。
近日,经十堰茅箭法院审理,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21名被告人全部被判刑。
简要案情
经审理查明,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期间,被告人董某、马某等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获取多人车辆档案信息,违法贩卖给被告人刘某、谭某、张某等人。
为牟取利益,刘某、谭某等人通过一层层加价等形式从线上线下各种渠道贩卖6万余条公民车辆档案信息给下家,违法所得共计300余万元。
审理结果
茅箭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谭某、李某、冉某、张某等16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获取或者出售公民车辆档案信息500条以上,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孟某、雷某等5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获取或者出售公民车辆档案信息50条以上,情节严重。21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
其中,被告人董某、马某等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被告人张某在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21名被告人认罪态度良好,且积极退缴非法获利,依法可从轻处罚。
最终判决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判决张某等2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至拘役两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相应罚金,责令21名被告人彻底删除所有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并在市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对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再次提醒
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非法买卖、提供或者
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都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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